全省工商系统加强两节市场消费维权

28.02.2015  17:09

全省工商系统加强两节市场消费维权

 

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省工商系统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明电〔2014〕6号)的要求,加强两节市场消费维权,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 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作用,进一步拓宽互联网、短消息等受理渠道。坚持节日值班,保持12315热线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两节”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重大投诉城区半个小时、农村两个小时赶到现场。据统计,两节期间全省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35898件,其中投诉4663件,举报1164件,咨询27708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7.84 万元。充分发挥12315“五进”基层消费维权联络站作用,促进消费纠纷的源头解决。全省工商系统共指导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4136家,使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 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依法开展抽检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加强对小家电、日化用品、五金电料等生活消费品和涉农生产用品的监督检查,从2014年12月开始开展为期半年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在城市中心区加强对不正当有奖销售和虚假宣传等节日高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和查处。重点查处侵害老人、儿童等辨识能力弱的消费人群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大型批发企业、大型集贸市场等涉及面广、涉众面大的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积极维护节日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节日消费安全。据统计,全省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8000人次,检查经营户48854户次.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案件662件。

三是 加强消费维权宣传与教育引导,普及新《消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文明消费,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据统计,全系统共举办宣传普法活动154场次,印发宣传资料70000多份。及时汇总分析“两节”期间12315数据,编发《12315工作简讯》,依法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有针对性地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省工商局: 2015年1月15日,省工商局召开市场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014年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红盾护农、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三大专项整治成效,曝光典型案例。1月16日,省工商局举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启动仪式,保持对假冒伪劣的严管态势。2月11日,湖南省工商局在湖南日报和湖南红盾信息网发布节日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文明、理性消费。2月12日,湖南省工商局向10.1万消费者发布消费提示短信。2月22日,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汽车消费问题不少,需谨慎选择。

长沙市工商局: 一是为保护消费者的取暖安全,联合消防、质监部门开展了流通领域室内取暖器材集中整治行动,对宁乡等农村市场进行取暖器材抽检,针对电取暖器具普遍存在无地线接入、反热材料不合格等问题,责令经营户下架退市不合格取暖器材24台,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长沙政法频道夜线栏目进行了报道。二是以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烟花爆竹、酒类、珠宝等商品开展集中整治。联合五粮液、茅台、国窖1573、剑南春、酒鬼等知名白酒生产厂家开展专项整治,查获假冒侵权酒1448瓶,查处了一起篡改青岛啤酒生产日期案,查处一起加工销售工业盐加入食用盐的案件,查处珠宝案件5起,花炮原材料案件5件,对部分烟花爆竹存储场地不符合要求、摆放不合理等问题,责令整改11户,上述案件在办理中。三是加强12315平台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12315热线畅通,确保省会城市社会和谐平安。元旦春节期间共处理消费诉求23007件。

衡阳市工商局: 一是组成了以市局副局长谢卫华为组长,消保科王国威科长为副组长,各县市区主管消保工作副局长为成员的节前市场巡查组。对各商场、超市、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地毯式商品质量专项巡查,出动执法人员1033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6余辆,抽检商品31组,立案10起。

株洲市工商局:   一是确保节日期间12315诉求渠道畅通,成立春节期间“消费维权应急处置”小分队,认真做好春节期间消费安全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和“一会两站”的作用,方便群众就近投诉,及时、快速、高效化解消费纠纷。加强与公安、质监、卫生、商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妥善处置消费诉求,提高消费维权效能。节日期间共处理消费者诉求114件。二是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点、车站及周边、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为重点检查场所,开展食品、烟花爆竹、服装鞋帽、家电等节日商品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维护节日市场秩序。

湘潭市工商局: 一是开展两节市场整治。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捣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5个;收缴假烟1634包,假酒67瓶,假洗发水189瓶,假涂料、油漆16桶,假冒槟榔279包、假阿胶26箱,假电器23件;查获不正当有奖销售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3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8份。二是做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1月16日,在雨湖区齐白石公园广场、湘乡步步高前坪、湘潭县易俗河镇杨柳中路湘潭县龙畅广场等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宣传活动,印发宣传册3000份。

岳阳市工商局: 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两节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280人次,检查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108 个,经营户8895 家,收缴“三无”商品、过期变质食品585 公斤,收缴注水牛肉、注水羊肉253 公斤,收缴涉嫌商标侵权商品45件。一是加强宣传,营造安全消费氛围。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真假商品对比识别,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识假辨假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二是领导重视,上下联动。市政府副市长宋爱华春节前夕深入农贸市场检查,市局领导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三是重点突出,成效显著。以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服装鞋帽、食品等节日消费集中的商品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对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三无”、商标侵权、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张家界市工商局: 春节长假期间全市12315共接到105个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较去年稍有上升。在105起咨询投诉举报电话中,涉旅占四成多。其中旅游咨询电话32起,投诉8起,举报2起。随着家庭游、亲朋好友结伴等自驾游人数增多,网络订房、订餐、订行程成为来张家界旅游的一种新常态,由于少数经营商对旅游形势估计不促,准备不充分,达不到网络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了此类投诉的高发。

益阳市工商局: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12315”网络的作用,在益阳日报、益阳电视台开辟专栏,开展两节期间公益宣传,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以新《消法》实施为契机,开展打假治劣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五进”宣传活动。通过举行隆重的启动仪式、制作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手册、彩页5万余份,制作宣传版面47张,设立咨询台26个,张贴公告400余张。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的时间、步骤、重点和工作要求作了具体安排。截止2015年2月25日,益阳市工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2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330户,查处假冒伪劣案件总数9件,案值6.06万元,罚没金额11.3万元,收缴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850件。

郴州市工商局: 12315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市县工商部门均成立应急小分队,及时调处群众投诉举报。2月18日至24日,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受理咨询47件、投诉6件、举报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11万元。 

自治州工商局: 一是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根据省局的安排,对燃气灶具、小家电(电吹风、电炖锅、电饭煲)开展抽检,抽检样品18个批次。二是开展“两节”市场整治。以米面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食用油、水产品、婴幼儿食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民俗特产等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学校及周边区域、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各类市场、超市、商场125家,检查经营主体3820户,肉制品经营户206户,查获“三无”、过期、变质等食品345公斤,责令整改食品经营户112户,下达催办通知书12户,立案17起,罚没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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