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工商局公布车市十大消费陷阱

14.11.2014  14:40

漫画/毛洁如

  红网长沙县站11月14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赵鹏 通讯员 刘慧)快到年底了,许多人都想赶在年前买台车,到时候回老家过年就不用再挤春运。但是你是否担心遭遇不良商家的消费陷阱?没关系,接下来的内容可以让你成为买车防骗小能手。昨日,长沙县工商局公布车市十大消费陷阱,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需注意的事项。

   交完订金没下文,4个月提不到车

  今年2月,陈小姐在一家汽车4S店买车,工作人员口头承诺一个月左右就可提车,于是她当场预交了2万元订金,可是足足等了4个月还未接到通知。“如果不是打电话去询问,我真怀疑这家经销商是不是关门闭业了。”最后,该经销商才口头告知由于供货计划原因,陈小姐还要推迟一个月才能拿到车。至于具体时间,经销商拒绝通过协议明确承诺。

  工商提醒:购车合同要事无巨细。从明确购买汽车的牌子、产地、制造商、型号、批号、配置、选装设备,到交车时间都要约定,最好再加上逾期交车的违约条例。

   不买提前取车服务,起码等上5个月

  今年3月,朱先生一直关注刚刚上市的某热门车,经销商以产能不足、订单过多等种种说法为借口,表示提车起码得等5个月左右。“如果想要马上提车,您得多加一万元的提前取车服务。”该经销商说道。

  最终朱先生一狠心多加了一万元提前取车服务。

  工商提醒:买车的时候千万保持冷静,不必要的服务能省则省,尤其是对热销的新款车型不妨等上几个月,这样不仅能省钱,还可以通过这段时间,观察一下市场上对该车型性能的使用评价。

   说好降价补偿,却用让利玩文字游戏

  看着经销商打出了降价补偿的大旗,举棋不定的吴小姐狠下心于5月初买了车,并约定如果半年内该车降价,经销商就将差价如数奉还。可不到半个月,这车就降价了一万多元。吴小姐找到经销商要求补偿,得到冷冷的一句话:“我们说的是如果厂商降价,我们才补偿给你,现在价格便宜只是我们在让利促销,不算降价,当然不能给你补偿。

  工商提醒:降价与让利是经销商最喜欢玩的文字游戏。总之还是那句话,别轻信经销商的口头承诺。再遇到降价补偿,用书面协议,把降价条件全部罗列,也把补偿办法注明。

   买了辆“水货车”,图优惠省了发票

  黄先生前阵子买了辆进口车,结果才开了两个多月,爱车竟成了一辆加了油却无法提速、上坡时排气管冒黑烟的“问题车”。他找经销商理论,却被告知:“你这是'水货车',在中国既无配件也不保修。”由于当时经销商答应购车时便宜4.8万元,但不开发票,结果弄得黄先生有苦无处诉。

  工商提醒:购车过程要做到两点注意:“水货车”行车电脑所显示的多为德文、法文或中东地区的阿拉伯文,一般不会有中文说明书和保修手册;千万别为了图一点小便宜而放弃发票、保修手册等重要购物凭证。

   里程表为0公里,刹车片却快磨光

  李先生在二手车市场买了一台小轿车,里程表上显示零公里。后来在一次维修中,工作人员说车的刹车片快磨光了,起码跑了4万公里。随后,李先生去和经销商理论,得到的答案却是“不知道这回事”。

  工商提醒:识别二手车做到“两看”。一看刹车片,零公里新车的刹车片,是完全没有磨损的。二看“跑冒滴漏”,即车子行驶了一段里程,可能出现的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

   导航出毛病只小修,过了三包不再管

  吴先生买了一辆新车,几个月后,车载导航就出现失控问题,常常无法开启,按键也不好使,送到4S店总是调试一下再用几天,后来过了三包期限后,店方就不修了,只表示让吴先生出钱换新的。

  工商提醒:本来应该在三包范围内处理的故障,但经销商能拖则拖,不会主动告诉消费者,致使车子超过了三包期限,从而失去了三包机会。多关注品牌厂家网站和其他官方消息,在维修保养时,留存证据,三包期限内,即使一些小问题也应尽快处置。

   图便宜修车不去4S店,山寨配件险酿事故

  李先生于6月底驾车出现事故后,就准备拿去修车,后来觉得4S店报价太贵,就在外面找了修理店修车。修理店当时口头承诺都会用原厂配件修。最后修车费便宜了2000多元,车修好后,李先生开了不到一个月,路上刹车突然失灵,所幸速度不快,并未造成意外。事后经查,修理店采用的配件为不法厂家仿制的。

  工商提醒:建议消费者选择到品牌4S店或规模较大,且有一定知名度的社会修理厂进行维修保养,并要求商家一定更换正规原厂件。在维修前,可与修理方签订书面合同规定配件品牌等。

   原价只要18万元,4S店增配至21万

  王女士看中某品牌一车型,原本指导价是18万元,可她到了4S店却没发现该车型,只看到被直接增配至21万多元的车子,并有了另一车型名称。王女士觉得纳闷,找到熟人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经销商自己加装的车型,更换了轮毂,加装了导航,更换了皮套、踏板等。

  工商提醒:此类的案例,汽车市场普遍存在。不少经销商将手中的畅销车型加装装饰捆绑销售,这就意味着,若消费者不买加装车就不能买到这款车。消费者可以多去同品牌经销商处咨询比较,对于这类加装车,如果不是自己日常生活中需要的配置,确实不太划算。

   贷款买新车,经销商强制买全险

  孙女士在购车时,由于无法支付全款买车,所以只能贷款。但是在贷款买车时,经销商要求孙女士在指定保险公司投保并且要求购全险,甚至在合同中设置续保保证金,以此约束孙女士不得更换保险公司。

  工商提醒:经销商若要让消费者必须在本店购买车险,就必须事先告知消费者,并达成一致。若经销商事前未和消费者做任何说明和合同约定,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保险的,消费者可视其为“霸王条款”。由此产生纠纷的,消费者可依据《消法》及有关规定,请求对合同中的格式条款进行撤销。

   定金、订金有区别,前者具有法律效应

  买车就跟买房一样,一般都需要先交个订金。前不久,石女士在经销商处定了一台轿车,现在不想购车却无法退回定金了,因为签订的合同以“”字写明了相关规定。事实上,就是“订金”和“定金”一字之差。若以“订金”签订的购车合同,当消费者打算改变购车计划时,可以要求商家退还已交付的金额;而“定金”则表示肯定、确定,具有法律效应,以“定金”签订购车合同后,若消费者打算放弃购车的时候,商家是有权不退还定金的。

  工商提醒:与商家签订购车合同时,消费者需看清合同内容,问清商家订金可否退还,并在有可能的条件下签署附属合同。同时,需留好相关依据,以便日后作为换取订金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