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全面启动工伤协议医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02.03.2016  15:42

    认定工伤后无需自垫医疗费  

  日前,永州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全面启动,并公布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联网结算就医流程图》。今后,永州工伤患者到协议医院就医经认定工伤后并符合工伤基金支付情况的,可直接通过医疗管理系统同协议医院进行联网结算,既方便了工伤职工就医,简化了报账程序,又规范了医疗行为。

  “不仅要自己垫付医药费,还要拿着各种发票往返跑腿审批,非常麻烦。” 湖南长丰汽车塑料公司工伤保险经办人员小王说起工伤医疗费报账的经历深有感触。以前,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都是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个人全额缴付,后到经办机构报账。收集资料繁琐,审批报账周期长,还会出现超目录、超用量、超范围的不合理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支付的情况。

  据永州市工伤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开通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医院联网结算信息系统,认定为工伤前先按“待定工伤”管理,其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认定为工伤后并符合挂账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持相关资料到协议医院办理退费结算手续,参保单位和个人都将不再垫付工伤医疗费用。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