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福利“湖南标准”出台 7个节日可发慰问品

27.02.2015  11:03

  长沙晚报讯(记者  姚倩)昨日,记者从长沙市总工会获悉,省总工会日前已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 通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工会会员逢年过节能享受哪些福利、发多少福利都有了具体标准。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全国总工 会的规定,会员福利标准的制定权在省级总工会,所以长沙市将遵照这一标准执行。

   生日慰问不超过200元

  去年,全国总工会曾下发通知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向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关于“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此次省总工 会出台的《意见》明确,在春节、元旦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这7个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可用工会经费发放符合节日习惯的物品和职工群 众必需的生活物品等,全年发放总金额应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入总额的30%以内,年人均发放金额标准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的5%。

  《意见》还明确了基层工会组织可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慰问,在会员生日当月,可发放不超过200元的生日慰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