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危险废物事件

26.06.2015  16:05

2015年6月23日中午,岳麓区环境监察大队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有人非法转运废旧电动车电瓶。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和西湖街道环保办人员立即赶到枫林路对废旧电动车电瓶收集、运输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郑勇子正在使用一台毫无任何污染防范措施的普通五菱面包车运输废旧电瓶,实际载重达1.3吨。执法人员当即将郑勇子及其车辆进行控制,对其非法运输的废旧电瓶进行查封扣押,并带回区环保局进一步调查。

经查,郑勇子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采用小型普通客车收集、运输危险废物的违法事实属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规定。目前,该案件已进入行政处罚立案程序,下一步将根据上述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