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交通建设项目都有工伤保险护佑

03.11.2016  00:04

  近期,岳阳市人社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岳阳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继在全国普及推广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后一次业务拓展创新,也是切实维护交通建设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伤保障权益的又一重要举措。

  岳阳市结合建筑行业取得的成绩经验,将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工伤保险费确定为两种缴费标准:1、按照道路、桥梁工程造价的2‰-2.8‰缴纳工伤保险费,5000万元以下2.8‰;5000万-1亿按2.4‰;1亿以上按2‰。2、按照道路、桥梁人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工伤保险费。一般情况下,如两种缴费核算标准都明确的,则就低不就高。针对工程项目农民工流动性大这一特殊情况,我处开辟了绿色通道,人员管理比照建筑项目实行“动态实名制”:人员异动只增不减,职工名册实行实名制申报。人员异动可以通过网上平台申报、现场报送纸质材料、传真、邮箱邮件、扫描等多种形式申报。除现场及网上平台申报人员名册外其他方式申报,参保单位必须进行电话核实,同时3天内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名册资料。同时,考虑到施工单位管理难度大,可能存在人员开工受伤但未及时参保的现象,特殊规定交通建设施工项目人员可在受伤后3天之内参保。

  交通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更是落实依据《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解决目前部分交通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低、一线交通建设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伤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等问题的重要途径。工伤保险是国家的强制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其必要补充。参加工伤保险是交通建设从业单位的法定义务,可以大大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用工风险;同样也为职工解除后顾之忧,维护了职工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