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中院:“减”“假”政协委员有话说

10.02.2015  19:59

      湖南法院网讯    自2014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以来,近一年间,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明确标准、细化措施,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有了新的长足的发展。其中,最值得关注的一项工作,就是减刑假释改听证办案为开庭审理。
      2015年2月6日,岳阳市政协第四民主监督小组跟随岳阳中院的法官一同到岳阳监狱,旁听了一起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 这次减刑假释的公开审理,政协委员们有话说。
      既是学习,又是体验,更是见证
      ——市政协委员、湖南立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立华
      “这一次进监狱观摩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既是学习,又是体验,更是见证。”刘立华说,自己从事律师职业已经20年,这是第一次参加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改听证办理为开庭审理,这是法律体制上的一项重大改变,既彰显了减刑假释工作的阳光性、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也必将对服刑人员的改造起到积极的作用。” 刘立华认为,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开庭,不仅能使这些已经获得减刑假释的服刑人员,真正享受到法律的阳光操作,而且对于那些正在积极争取减刑假释的服刑人员,是鼓励和期待。
      是法院走向老百姓的一个桥梁
      ——市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岳阳市委专职副主委:郭跃平
      这一次的减刑假释,法院邀请了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同志以及新闻媒体记者、法院纪检监察人员共同监督。“以前,很多人对减刑假释工作感觉是‘雾里看花’,这其中也包括我自己。但是现在有了多方位的监督,感觉减刑假释这事离我们不那么远了。”说起这种监督形式,郭跃平认为“多方监督”很有必要,“法院是依法治国的中坚力量。市中院邀请大家来旁听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是提高民众法律综合素质的一个有效途径,说明法院正逐步走向普通老百姓。”
      改听证办理为开庭审理,是质的变化
      ——市政协委员、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五里牌派出所所长:孙力
      孙力作为基层公安局的所长,平时办案经常要来监狱。但是,对于减刑假释工作,孙力的印象却比较模糊。这次的全程参与,让他有机会了解了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过程。“非常好,很透明。”孙力坦言,对减刑假释工作,他最关注的几件事,就是检察机关全程跟进,人民法院透明审理,地方社区无缝对接。“以前是听证办理,现在是开庭审理,这是质的变化。”孙力还建议,以后可以邀请服刑人员的家属参加其中,“这更能帮助他们积极改造。”在庭审结束后,市司法局对拟获准假释的人员进行了一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教育培训,孙力对此充分肯定。他认为,服刑人员获得假释,并不是一放了之,而社区矫正的目的也不仅仅是管理,更是为了让假释人员融洽于社会。
      法院主动接受监督,形式好,效果好
      ——市政协法制群团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谢志武
      “这是市政协加强民主监督的一种方式,也是中级法院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的方式之一。”作为这次市政协法制群团委参与市中院组织的减刑假释公开庭审活动的带队者,谢志武认为,减刑假释接受监督,让司法的透明度增强了,“市中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参与减刑假释公开开庭,是实现司法公开和公平公正的一个重要举措,对岳阳的法治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最近几年,凡遇重大影响、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或“公众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市中院几乎都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法院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形式好,效果好。”

来源: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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