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一66岁正处级职务犯罪罪犯被收监执行

05.01.2015  01:08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潇湘晨报报道,1月4日,湘潭市岳塘区法院通报一起新收监执行一名职务犯罪罪犯,2014年12月30日,湘潭市岳塘区法院根据生效法律判决及医学鉴定书,依法对一名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罪犯屈某(正处级干部,66周岁)进行了收监执行剩余刑期。因屈某行动不便,此次收监过程长达7个小时,而一般正常情况,收监过程在一两个小时。

  2010年12月,湘潭市机械行业办原党委书记、主任屈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11年1月,因屈某身患多种疾病暂予监外服刑。2014年上半年,根据中央政法委的文件精神,岳塘区法院开展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案件等“三类案件”暂予监外执行人员集中清理工作,将上述“三类人员”全部重新送省级医院进行医学鉴定。经鉴定,屈某已不具备监外服刑的条件。

省外人员来返长沙最新要求:不满5天不得进餐饮商超
   关于进一步加强来(返)长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新浪湖南
长沙博物馆最新公告
   长沙博物馆发布    疫情防控措施最新新浪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