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党委出台《省属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08.08.2019  11:31

6月中旬起,省国资委党委深入组织开展了“稳增长、防风险、优监管”调研活动,其中根据“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主题调研情况,注重抓好成果转化,积极适应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新要求,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成效,研究制定了《省属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实施办法》。重点针对“审计、巡视、巡察等有关方面移交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问题,省国资委委派的外部董事、监事等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反映的问题,委机关职能处室在履职中发现需下达企业整改的问题,信访举报经查实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问题”四类情况,从相关主体发现报告问题、省国资委下达整改意见、省属监管企业落实整改,职能部门监督问责、省国资检查核实等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有关操作程序办法,建立有效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