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召开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座谈会

11.11.2014  10:54

  11月10日,长沙召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座谈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出席并强调,全市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把握四中全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市领导袁观清、陈泽珲、陈献春、钟钢、赵建强、李介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衡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绍纯参加座谈。

  座谈中,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市人大法制委、市检察院、市中院的负责同志,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分别作了发言,发言极少涉及已取得的成绩,而是紧贴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法治话题,直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们有的法律法规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究其原因,就是立法工作中存在部门化、利益化倾向,生怕革了自己的命,缚了自己的权。

  “通过调研发现,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就是一些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存在多头执法,这直接导致了‘信关系,不信法’的不良社会风气。

  “全民守法更应注重领导带头,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甚至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甚至出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这种现象是我们当前所处的时代不能容忍的。”  

  ……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后,易炼红说,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全局上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旗帜鲜明地回答了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阐释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逻辑联系,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和根本路径。长沙近年来在推进依法治市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值得充分肯定。但我们决不能沾沾自喜,要清醒地看到,长沙的法治建设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相符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把握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下决心、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易炼红强调,要着力抓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五项重点工作。一要全面推动宪法实施,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开展宪法宣传,自觉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二要努力实现立法科学,完善地方立法体制,围绕公民权益保障的法治化,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三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大力实施权力清单制度。四要切实保障公正司法,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五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以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守法,以社会治理法治化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使全市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易炼红强调,要切实强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关键,把提升专业素养抓到实处,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大力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大力提升干部队伍能力水平,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立法、执法、司法专门队伍。

  易炼红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长沙最根本的保证,全市各级党委要按照全会提出的“三统一”、“四善于”要求,确保党的主张贯彻落实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全过程,体现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要始终坚持依法执政,党委要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报,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进民主集中制规范化、程序化,坚决反对“家长制”、“一言堂”。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为民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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