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30.04.2015  12:06

会议决定任命黎春秋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昨天(28日)到今天(29日),长沙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观清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决定任命黎春秋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听取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黎春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债务融资与偿还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市本级政府性债务融资与偿还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债务融资与偿还计划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专利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督查组关于督查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专利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通过了该报告。报告要求将制定《长沙物业管理条例》和《大围山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保护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将《长沙市环境保护教育条例》列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

会议还审议和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听取了拟任人员陈词,会议决定免去姚英杰、夏建平同志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另有任用),任命黎春秋同志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袁观清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程主持第二次会议,副主任张建国、王国海、赵建强、黄佳惠、谭杭生、芮英姿,秘书长柳美景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泽珲、副市长何寄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绍纯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