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比重将提高 年底前出具体方案

13.01.2016  09:30

  据新华社 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就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意见》指出要求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意见》要求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政策落地

  农村居民能报销的药品大幅增加

  长沙已实现政策统一待遇统一

  城乡医保统一后,给农村居民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呢?

  1月12日,长沙市医保局局长喻其林说,长沙市在全省率先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农民享受着和“城里人”看门诊住院的同等待遇。

  长沙市政府2011年就出台办法,从当年1月1日起,原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并轨。

  长沙市人社局介绍,长沙根据“职能划分、分级移交、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和“编随事走、人随事走”的原则,将市农合中心整体划归人社部门,组成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同时,将存在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两项制度的4个县(市)、区进行机构整合,其中长沙县、浏阳市将医保中心与新农合中心两者融合,成立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宁乡县、望城区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合并,成立单独法人经办机构。

  其次是统一政策,实现制度并轨。包括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全市除职工以外的所有城镇和农村居民。统一缴费标准。各县(市、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个人缴费执行一个标准。统一缴费时间。统一缴费方式。缴费工作由当地县(市、区)政府下文,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征缴,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从 2011年起,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原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政策,并对原新农合比城镇居民医保优越的政策待遇予以保留。统一待遇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长沙市人社局列举说:城乡居民住院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都按同一个标准;原来“新农合”的药品目录只有307种基本药品,新制度里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扩大到2700多种。

  此外,原来“新农合”对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没有补助,新制度对高血压等特殊病种门诊给予额外报销;原来“新农合”对农村居民选择医疗机构有诸多限制,新制度明确可自由选择城乡医保定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