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民政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建设“阳光民政”

20.03.2015  02:21

衡南县民政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建设“阳光民政

  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衡南县民政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大力开展“阳光民政”建设,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不动摇、守土负责不含糊、守土尽责不搁荒,使广大民政干部自觉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该局针对各地违法违纪案件中涉及民政部门的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教育预防,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民政领域不是一片净土,很多民政干部没有把握自己,没有守住底线,造成了违法违纪的结果。如何做到不出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就是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完善配套制度,严格责任监督,对腐败现象零容忍。局党组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始终坚持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党组书记、局长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切实担起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让每个民政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苦,接受更严格的约束,从而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

二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通过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制定全局实施规划的工作方案,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行政问责制度,工作绩效评估制度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预防腐败变成一种工作常态,真正把严的意识立起来,把严的规矩建起来,把严的风气树起来。

      三是大力开展“阳光民政”建设,提升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仅能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还有利于社会各界的监督。该局无论低保金、救灾款物、抚恤资金、高龄津贴、大病救助金的发放,还是其他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都做到了专款专用,急款急用,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中间环节。同时做到经常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使民政部门和民政工作晒在阳光下。(  刘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