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发布首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03.07.2015  18:33

近日,湖南地税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设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进行梳理、确认,公告了《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一是按类别明晰权力 。共公告3类8项处罚权力事项,来源于2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9个条款。其中,账簿凭证管理类3项,纳税申报类2项,税务检查类3项,每一项都详细列举了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内容、主体等具体事项。二 是按流程界定权力 。公布《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和《税务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流程图》两张权力行使流程一览表,将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流程化、可视化,其中简易程序流程包括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告知法定事项和权利并听取当事人意见,填写《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当场送达并书面告知救济权利、途径和期限,执行等5个环节。 三是按要求监督权力 。公告规定税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具有行政处罚权的主管税务机关管辖,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加强权力制约,打造阳光地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纵深推进依法治税。

公告链接: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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