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7.03.2018  10:25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2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38号),现将全省税务系统开展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第2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主题内涵做好宣传活动策划

开展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准确把握这一主题内涵,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紧扣主题、周密谋划、精心设计,多角度、多元化展示新时代、新税貌,宣传税收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新举措、新成果,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凝聚强大共识。

二、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

(一)“新时代·新税貌”2018年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发布会

时      间:4月2日

宣传形式:发布会、政策宣讲

主要内容:围绕“放管服”改革和办税便利化改革落实情况,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开展“新时代、新税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创新政策进园区的方式,帮助企业解决涉税“痛点”“堵点”和“难点”,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举行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4月2日上午9:30拉开税收宣传月活动序幕。省国税局负责人主持,省地税局负责人致辞,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办公室、纳税服务处、所得税处,长沙市国税局、地税局。

责任分工:省国税局办公室、纳税服务处联合省地税局制定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方案;省国税局办公室联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负责制定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拟定启动仪式参加人员。长沙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承办启动仪式现场各项工作。

2.开展“创响三湘 税励园区”活动。组织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开展创新创业税收政策宣传活动,播放《春满三湘》专题宣传片,发放纳税服务卡和政策需求统计表。主会场活动由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方吉杰主持。全省税务系统各单位要在一周内分期分批完成对所辖科技园区所有企业的政策集中宣讲。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所得税处,各市州局。

责任分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所得税处负责制定“创响三湘 税励园区”活动方案,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各市州局按照方案要求,在一周内完成所辖科技企业的集中政策宣讲。

(二)开展“问症于企、问需于企、问税于企”活动

时      间:4月

宣传形式:走访企业、问卷调查

主要内容: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发放“问症于企、问需于企、问税于企”调查问卷,组织走访万户以上纳税人、千名以上法人代表、百家以上社会组织,定期召开税收营商环境专题咨询会,及时宣传、反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成效和意见。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所得税处,各市州局。

责任分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所得税处负责制定“三问”活动方案,组织、协调各市州局开展“三问”活动,做好活动宣传素材的整理、报道工作。

(三)开展“纳税服务日”主题活动

时      间:4月12日

宣传形式:税收政策咨询宣传、纳税人课堂宣传、青少年税收体验

主要内容:以市州为单位,邀请纳税人走进税务机关,体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最多跑一次”办税服务等内容。在办税大厅设置咨询开放窗口,安排业务骨干负责为纳税人答疑解惑。邀请青少年学生代表到办税服务厅体验办税服务,现场讲解办税流程,亲身体验电子办税带来的便利和优势,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增强青少年税收体验。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所得税处、政策法规处,市州局及以下相关部门。

责任分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统筹制定活动方案,协同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市州局及以下相关部门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四)组织绿色税制改革集中宣传

时      间:4月-7月

宣传形式:在线访谈、座谈会

主要内容:省地税局组织“深化绿色税制改革,建设美丽湖南”在线访谈,系统介绍环境保护税开征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等绿色税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措施和阶段性成果。各级地税机关组织开展绿色税制座谈会,邀请纳税人畅谈绿色税制改革成效的切身体会,听取意见建议,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深化绿色税制改革成效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省地税局办公室、财产行为税处、纳税服务处,各市州地税局。

责任分工:省地税局办公室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开展宣传,财产行为税处负责准备绿色税制访谈素材资料,纳税服务处负责组织纳税人座谈会。各市州地税局结合实际,开展纳税人座谈会及相关绿色税制改革成效宣传活动。

(五)开展“2018税企同行”政策分享解读活动

时      间:4月下旬

宣传形式:主题沙龙、政策分享

主要内容:

1.开展“税企连心话春风”主题沙龙活动。4月下旬,邀请威胜集团有限公司、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24户大企业财务总监以及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的6户大企业财务总监开展税企沙龙活动,宣传总局千户集团扩围工作要求,争取企业理解、支持与配合;听取企业涉税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税企高层联系机制,推进税企亲清关系。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相关市州局。

责任分工:省国税局、地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协同制定活动方案,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相关市州局做好企业人员的邀请工作。

2.“引进来•走出去”税收政策分享会。4月下旬,邀请湖南省各大外商投资企业和重点“走出去”企业参加税收政策分享会。播放“开放崛起 税与同行”宣传片;举行“湖南省‘开放崛起’战略税收服务办公室”揭牌仪式;省国税局、上海德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针对企业提出的具体税务事项进行专题分享,为企业“引进来、走出去”提供税收便利。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长沙市国税局。

责任分工:省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制定税收政策分享会活动方案,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长沙市国税局负责宣传片制作并确定参会企业名单,提前收集具体税收问题。

(六)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

时      间:4月-12月

宣传形式:定点宣传、办税体验、作品创作

主要内容:建立健全学校税法宣传教育阵地,积极创作适合青少年认知特点和理解能力的税法宣传教育文化作品,逐步推动税法知识教育向学校日常教育的渗透融合,引导学生正确了解税收起源、作用、特征、本质等税收常识,全面提升我省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工作水平。

一是建立青少年税法宣传联系点。以市州为单位,在本地选择1所小学或初中作为市州级青少年税法宣传联系点,并选拔一批优秀税务干部担任联系点税法辅导员,定期开展税收法律常识宣讲活动,形成“税法进校园”活动长效机制。

二是组织青少年税收体验日活动。与“纳税服务日”主题活动同步开展。

三是创作青少年税收宣传文化作品。采取适合青少年特点、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税法,开展税收微电影、动漫、公益广告、优秀课件等文化作品创作,运用新媒体实现“互动式”普法。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政策法规处,各市州局。

责任分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各市州局根据方案内容开展宣传活动。

(七)开展“电子办税零距离体验”宣传周活动

时      间:4月中旬

宣传形式:办税体验

主要内容:以市州为单位,在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设立互动体验点,邀请纳税人代表现场体验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每个县区局邀请人数不少于10人),现场讲解网上办税流程,实地体验电子办税便利,征询收集纳税人的意见。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纳税服务处,各市州局。

责任分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制定“电子办税零距离体验”宣传周活动方案,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各市州局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所辖县区局开展体验活动。

(八)开展税收微视频征集评选展播活动

时      间:3月-7月

宣传形式:网络、电视、广播、微信等新媒体税宣作品评选展播

主要内容:

1.税收公益广告评选展播活动。税收宣传月期间,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税收服务“一带一路”、税收诚信体系建设等内容为主题,结合税收实际工作创新制作电视类公益广告或广播类公益广告,参与省局评选、各类展播。

2. 税收动漫、税收微电影展播活动。围绕税收扶持“双创”、税收服务“一带一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银税互动,以及税务系统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事迹等内容,开展动漫设计、微电影拍摄。省局办公室拟创作一部税收题材微电影、一个税收政策宣传系列动漫作品、一个税收人物系列公益广告和一个“双创”系列微视频,争取在总局新媒体平台和各层级媒体平台展播。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办公室,各市州国税局。

责任分工:省国税局办公室负责制定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方案,协调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展播,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各市州国税局负责本地区作品征集和活动宣传工作,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集合多方力量,共同制作优秀参赛作品。

(九)制作《钟山说法》《国生开讲》税法宣传节目

时      间:4月-6月

宣传形式:电视宣传、广播宣传、微信推送

主要内容:

1.制作《钟山说法》节目。利用《钟山说法》在全国法制类电视节目中的影响力,结合税收宣传月主题,选取2017年的2-3个经典稽查案例,通过以案说法、以法释惑的形式开展电视税法宣传。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稽查局,相关市州局。

责任分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稽查局负责案例的选取、节目的审核。相关市州局配合节目组拍摄,长沙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节目制作播出。

2.制作FM91.8《国生开讲》节目。利用湖南交通电台《国生开讲》在出行早高峰时段的高收听率,精心打造一档宣传税收政策、讲解税收诚信、讲述税收故事的税法宣传节目。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所得税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省地税局流转税处、财产行为税处、规费处,相关市州局。

责任分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所得税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省地税局流转税处、财产行为税处、规费处做好相关税收政策、税收诚信案例、有关涉税数据的提供和把关。相关市州局配合节目组进行录制,长沙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节目制作播出。

(十)举办“等你来战——税收达人挑战赛”活动

时      间:4月-12月

宣传形式:税收知识答题挑战赛

主要内容:借助“湖南国税”“湖南地税”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采取税收知识答题挑战赛的形式,组织开展“等你来战——税收达人挑战赛”活动,产生“月冠军”“季冠军”“年度总冠军”,分别给予一定奖励,以此促进广大纳税人自主“学习税法、遵从税法”,切实激发新媒体税收宣传活力。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办公室,湖南税专,长沙市国税局、地税局。

责任分工:省国税局办公室、长沙市国税局联合省地税局、长沙市地税局制定挑战赛活动方案,组织、协调开展各项活动。湖南税专负责出题,及时就题目的相关疑问进行专业解答。长沙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承办具体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成宣传任务。全省税务系统各级单位要按照省局总体方案要求,统筹安排,周密组织,强化督查,完成规定动作;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抓好各层级税收宣传月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协同发声的“大宣传”格局。

(二)创新宣传形式,达到宣传效果。各单位要认真领会“新时代、新税貌”的内涵,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宣传载体,采取“日常宣传+集中宣传”的工作模式,在不同时间节点围绕不同专题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宣传形式多样的活动,多角度展示税务部门在新时代落实各项改革要求、帮助企业减税降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新理念、新举措和新成果,切实发挥税收宣传月的品牌效应。

(三)开展集成宣传,形成良好氛围。各级单位要强化上下联动,注重协作配合。充分借助地方宣传部门、主流媒体平台的力量,形成税收宣传合力,促使工作亮点、活动特色展现出来、宣传开来,积极打造税收宣传精品。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明确责任主体,严肃宣传纪律,防范涉税舆情,对造成负面舆情的,严格按照绩效考核进行追责。

全省税务系统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亮点和经验,定期编发宣传动态;积极向省局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及宣传成效。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