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
09.12.2016 19:43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贯彻实施,指导和促进各级各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落实《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株财函〔2016〕77号)。
为全面落实通知精神,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市环保局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了关于单位内控工作指导与培训启动会议,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并就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具体部署,按照通知要求,按步骤组织动员,督促株洲市环保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开展,形成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确保株洲市环保局在2016年底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充分利用评价报告成果,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详细工作计划,内控体系建设已经进入总结提升阶段并初见成效。通过此次自上而下全面的内控基础评价工作,初步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推进了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落实,强化了内部流程控制和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了内部权力运行,推动了局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变化的一个过程,要求内部控制人员不断的进行自我提升,市环保局将继续按照内部控制实施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并抓好落实执行。把内部控制精神始终贯穿于我们的实际工作中,从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断修正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真正做到理论与实际结合,最大限度的发挥内部控制在工作中的作用。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09.12.2016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