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大幕将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于2017年元旦前后在全国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
本次就业援助月活动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主要援助对象为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等。活动期间,各地将广泛开展走访登记,集中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以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通知要求,各地要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特别是独立工矿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政策。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岗位信息及办理程序。要深入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精准征集各类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要广泛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及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一批岗位,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要根据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通知强调,各地要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创业帮扶、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申领享受政策。此外,各地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在区域上,重点关注辖区内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以及去产能任务重、产业结构单一地区;在企业上,重点帮扶去产能职工规模大,内部分流安置难、解除关系难的企业。各地要加强政策倾斜、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