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与城管如何和谐共处? 网友称城市要科学化管理

21.04.2015  05:38

(网友路遇城管与小贩起冲突发帖曝料引热议)

  论坛帖文: 小贩与城管都要吃饭,该如何和谐共处?!
  
  红网长沙4月20日讯(记者 彭玲玲)网友“孤云寒”在红网论坛发布了一篇《小贩与城管都要吃饭,该如何和谐共处》的帖文,记录了邵阳街头4名城管队员与一名水果摊贩发生冲突的全过程,发帖人总结说“城管打人小贩倒地的新闻层出不穷,但我个人认为不能简单地把城管和小贩对立起来
  
  帖文在论坛点击近10万,有数百名网友针对此问题参与了讨论。
  
   网友观点一:城管队员素质低下
  
  网友“大楼四楼”说:不争的事实,有些城管队员就是素质低下,常常粗暴执法,楼主是城管的枪手吧?
  
  网友“abshe”说:城管与小贩相比明显处于强势地位,正因如此,打铁还需自身硬,先做好文明执法与人性化执法,前几天网上视频,多个城管把一个倒地的小贩打得啪啪响,叫老百姓如何支持这种城管?
  
   网友观点二:应对城管多一些理解
  
  网友“红尘刀客”说:有目共睹,这两年来邵阳市比以前整洁漂亮多了,这离开不了政府的重视,离开不了城市管理者的辛勤工作。
  
  网友“装在套子里”说:我是一名接城管热线的工作人员,在此说个真事,有次接到一个市民投诉,说某某地方有很多小贩占道,要城管去管一管。等我把这个投诉交办下去,又接到一个市民投诉,说刚刚你们城管过来,二话不说收了我的摊子,我第一次摆摊,应该先劝导吧。两位投诉者投诉的是同一个地方,但代表的角色不同,所以有着截然相反的两种观点。希望大家别盲目跟风,刺激“城管与小贩”之间的矛盾。
  
   网友观点三:城市要科学化管理
  
  网友“小人物也疯狂”说:互相理解,两者都不容易,城管不要仗势欺人,小摊贩也要懂味,别逆流而上。我们要科学化管理,多去其他城市学习管理经验。
  
  网友“闲人梦游”说:应该给真正生活有困难的小贩发正式的经营执照,然后使用统一的流动摊位,划定专门的区域和时间点。制定好经营规范,合理的管理,这样小贩和城管才能双赢。
  
   城管曾先生:被小贩打耳光不敢还手
  
  曾先生是新化县城管局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民者采访时他透露,他曾被摊贩打过耳光,却不敢还手。
  
  “和小贩相比,城管队员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首先是人格和尊严的不平等,如果小贩和城管发生冲突,小贩骂城管一百句,城管回了一句,围观市民就会把错归咎于城管,更不用说发生肢体冲突了。其次,以我工作九年的经验观察出,除了少部分小贩确实生活困难外,大部分小贩摆摊并不是为了解决温饱,而是为了奔小康,他们的收入要远远高于城管队员的工资,甚至比一般工薪层都要高。
  
  曾先生最后还强调,希望职能部门能采取合理措施,在城市内划定区域安置小商贩,同时也方便市民,有堵有疏才能解决根本矛盾。
  
   小贩刘女士:他们比前几年好多了
  
  刘女士在新化县街头卖手抓饼,几年前她开过音像店,也卖过服装,都以亏本收场,于是她决定摆摊卖饼,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赚一两百,不好的时候也能赚个七八十,“摆摊虽然看上去低人一等,但投入小,怎么都不会亏本,我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老公也没出去工作,就我一个人养家。
  
  说到城管,刘女士笑了笑,“我每天都被他们赶,上午要赶两次,下午要赶两三次,我心里也怕他们,但是没办法,他们一来我就赶紧跑开,等他们走了,我再去摆。不过他们现在好多了,前几年看到他们好凶的,会掀摊子,现在就不会了。
  
   张贵生:实行“励业模式”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中南大学“城管与小贩问题”课题组历时3年调查了长沙、澧县两地700多个样本,完成了3万多字的调查报告,提出了转变管理模式、规范“街头”经济等系列观点。课题组负责人张贵生称,城市小贩管理应向何处去?这是一个累积多年的社会问题。
  
  社会管理者变行政执法模式为“励业模式”,才能走出“猫鼠对立”的城市困境,30多年来以“严打、严管、严控”为核心的行政执法模式,本质上并没有走出“猫鼠对立”的博弈困境,关键在于社会管理者没有正视城市小贩在市场化改革和城镇化进程大背景下的职业角色和社会功能,导致“小贩被城管妖魔化,城管被公众妖魔化”。城市中不断壮大的“街头经济”,已经成为“非正规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底层群体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生存空间,发挥着无可比拟的社会功能。在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宏观背景下,城市小贩规模势必进一步扩大,现行的行政执法管理模式只会持续激化社会矛盾。
  
  张贵生说,实行“励业模式”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首先,在观念上要正视小贩作为一种社会职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重视小贩的职业角色和社会功能,不应继续将其视为“城市污点”。其次,要注重协调城市各方利益,为小贩经营创造有利空间,整合“市场、城管、社区和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分区域和时段加大“规范经营点”、“小商品市场”等建设力度。第三,适时修改有关行政法规,为小贩“励业管理”提供法规支撑。第四,加强小贩“励业管理”的制度建设,将其日常管理、会员进出等纳入制度规范内容。第五,引导和培育小贩行业自治组织,提升其自我管理能力。第六,城管加快职能转型,变管理为服务,促进小贩的城市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