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然灾害12小时内救助物资需抵达

05.09.2017  14:23

  红网时刻长沙9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通讯员 祝林书)近日,湖南省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质检局、食药监局等9厅委(局)出台《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使湖南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形成分级管理、反应迅速、种类齐全、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省-市-县-乡”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第一批救灾物资运抵灾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湖南9部门联合出台《意见》 加强救灾物资储备
红网时刻9月5日讯(记者 陈彦兵 通讯员 祝林书)湖南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