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中小学生安全文明交通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02.03.2016  15:55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文明出行,畅安长沙”全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长办法电[2015]29号)文件要求,为发动广大师生及家长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平安长沙建设、交通治堵工作,经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文明交通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保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为目标,以“文明交通我先行”为主题,以努力提高师生安全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扎实推进交通安全法制主题课堂进学校,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文明出行理念,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引导、提醒和监督家长文明行车,争当文明出行、文明礼让的践行者,共建校园周边交通文明。

二、组织领导

全市中小学安全文明交通教育主题活动由长沙市教育局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设置见长沙市教育局《“文明出行,畅安长沙”全市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三、工作措施

1、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要以学习道路交通法规为主要内容,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课时交通安全课程,并在中小学法治及其他课程中增加交通安全素质培养和教育内容。通过与属地公安交警等部门沟通,完善中小学校外辅导员制度,积极开展交通“知危险、会避险”、宣传活动,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2、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学校要紧扣“文明交通我先行”宣传主题,定期组织开展以“文明过马路”、“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礼让斑马线”、“出行不作低头族”等宣传劝导教育,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演练。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作为重要抓手,推出交通安全宣传周(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体师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

3、拓展宣传教育效果。继续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家校通”、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倡导学生家长文明出行、模范带头,鼓励家长拼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接送学生,规劝家长服从学校和交警部门的管理,引导家长在放学期间不要提前到校,以免影响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4、浓厚宣传教育氛围。各校要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张贴、发放主题鲜明的安全文明交通宣传资料;加强校园广播、电视、网络、黑板报、手抄报、专栏、LED电子屏幕等音视频阵地建设,鼓励、号召广大师生及家长积极参与创作高质量的安全文明交通宣传作品;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作用,深化对师生及家长的常态化主题宣传活动。2016年4月份之前,各学校要结合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特点,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内容每半年更新1次。

5、鼓励参与创优活动。对于省、市文明办、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的“文明交通安全示范学校”评选活动,各学校要积极参与,并及时向评选结果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

四、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全面推进。实施安全文明交通教育是增强我市中小学生文明交通素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保障中小学生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对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

2、联动媒体,营造氛围。各单位要联动新闻媒体,创新形式,加强策划,扩大影响,掀起主题教育活动的高潮。要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站、微博等各类载体进行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活动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

3、加强反馈,及时总结。各单位在实施安全文明交通教育中,要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并按照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报告和工作调度制度的通知》,积极上报信息。

长沙市教育局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