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小区电梯安全监管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9.09.2016  17:42

      为不断创新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监管模式,加大电梯安全监管力度,保障电梯安全运行,9月21日上午,张家界市质监局永定分局联合市房管局物业科组织全区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在张家界市质监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会,督促落实小区电梯安全主体责任。
      会上,永定分局组织物业公司负责人学习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管理与使用维护保养规则》等相关法律条规,该局局长石晓武就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电梯使用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做到持证上岗;二是要完善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是适时关注电梯的检验周期,在电梯到期前一个月内申报检验,检验合格并取得使用登记证再投入使用,不允许出现超期运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四是聘请具有维保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要全程监督电梯的维保质量;五是建立电梯台账、相关人员台账和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等安全档案;六是搞好电梯日常运行检查和巡查,并做好记录;七是要及时将有效期内的电梯检验标志、乘客须知和维保公司的应急救援电话张贴在轿厢内显著位置。
      为确保小区电梯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永定分局下一步将组织监察人员开展住宅小区电梯的专项督查,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