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拟立法规范街头小餐饮 小作坊拟禁做5大类食品

10.05.2016  11:14
湖南拟立法规范街头小餐饮 小作坊拟禁做5大类食品 - 新浪湖南
来源: n.sinaimg.cn
校园摊贩妨碍交通,卫生状况差,成了食品安全的隐患。(资料图片)

  对于每一个生活在都市的老百姓来说,几乎都离不开方便快捷的街头小餐饮。可是,小摊小店做出来的食品质量有保障吗?对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又该如何监管?

  作为今年我省重点地方立法项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简称《条例》)5月9日上午举行了立法听证会,校园周边是否应该划设食品摊贩禁营区?网上订餐安全如何监管?这些问题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记者  刘璋景 

  通讯员  黄琼  王曲波

   五大类食品禁止生产加工

  《条 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对食品小摊小店的生产和经销行为进行了规范。强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须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加工场所,并与 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具有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条件和措施,并有处理废水、存放 垃圾等卫生设施。

  受人关注的是,  《条例》明确了今后五大类食品禁止在小作坊生产加工。分别为:  乳制品、肉制品、罐头制品、饮 料、果冻、速冻食品;保健食品;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使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的酒类;国家和省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其他 食品。

  此外,今后食品小作坊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得使用超过保 质期或者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不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或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经检验 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以及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不得伪造、变造、冒用、转让、出租、出借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或 者超出食品小作坊许可证食品品种范围生产加工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