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将整治投资类中介 多部门公布举报电话

16.01.2015  11:35

  

  微博报料:@潇湘晨报或@潇湘晨报96360 图/新华社

  

  近两年,各地各类集资诈骗案件不时见诸报端,亿元大案屡见不鲜。一些机构企业为骗取投资者信任花样百出。投资者一旦上当则损失惨重,有的甚至倾家荡产。

  临近春节,长沙召开金融生态环境工作会议,部署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中介机构非法集资活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除了政府严厉打击之外,市民也应提高警惕,避免被所谓的高额收益所引诱,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之中。

  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长沙市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工作会议上获悉,长沙将开展全市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中介机构非法集资活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长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泽珲出席会议。

  此次行动整治对象主要是长沙市范围内公司名称中含有“投资、管理、担保”字样,或经营范围中涉及“投资、管理、担保”等类似含义业务的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中介机构,重点包括三类公司(企业):投资管理类公司(企业)、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将对以上这些机构隐藏的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排查,摸清底子,分类处置,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集资行为,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对非法集资的鉴别能力,规范民间融资,保障金融积极健康发展。

  陈泽珲指出,要客观估价金融市场形势,民间金融总体来看是稳定、健康、有序的,然而还存在管理问题比较突出,风险隐患不小等问题。同时,市场监管面临着新的挑战,传统的监管方式已不适应市场要求,要准确把握金融市场发展趋势。

  陈泽珲要求,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确保打非工作协调有序,扎实推进;要落实打非工作责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实行问责、严格追责;要依法快速处置个案,确保把各类非法集资活动遏制在萌芽状态;要加强社情舆论引导,引导群众树立“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契约意识;要继续推进金融创新,一手打击非法集资,一手创新金融手段,要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加大对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考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心尽力帮扶,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记者赵颖慧

   [防骗指南]

  查验公司资质,以免掉入非法集资陷阱

  问:“投资理财信息咨询类中介机构”可以融资么?

  答:这类中介机构不属于金融机构,属于一般性中介服务类企业,不能面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开展存贷款业务、证券投资、理财产品销售、保险销售等金融业务。这些业务均需要相关金融监管职能部门颁发相应的金融业务许可证。

  问:这些机构主要通过哪些方式非法集资?

  答: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有的公司通过发传单、网上招募等方式,承诺向投资者支付高额固定回报,以“投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担保”名义变相用于发放贷款;有的公司打着“投资理财”“民间借贷”的幌子,直接或间接违规开展金融业务,蕴藏着巨大的非法集资风险;有的公司冒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名义推销各类投资理财产品,发行各类基金和股票;还有部分不法分子只宣称投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是工商部门批准的合法公司,却隐瞒这类公司没有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事实,编造虚假的投融资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犯罪活动等。

  问:如何防止掉入金融陷阱?

  答:从事投资理财时,要查验有关中介机构的各种金融业务资格许可证,选择具有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商务部或省政府金融办颁发了相应业务许可证,或经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合法正规机构,拒绝高利诱惑。有省政府金融办颁发了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也只能从事经批准的融资性担保业务,不能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与此同时,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不代偿,风险需自担。记者赵颖慧

   [举报电话]

  发现非法集资可向这些单位举报

  长沙市工商局

  市民若发现有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各类公司,公开宣传发布融资性广告,以理财名义签订吸收存款的合同,或者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而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证据,可向各级工商机关举报。举报联系电话:89971646。

  长沙市公安局

  市民若手中有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放贷的合同等确凿证据,可以直接向各级公安机关举报,进行立案查处。举报联系电话:89759110。

  长沙市金融办

  投资者若发现小贷公司吸收存款、或融资性担保公司吸收存款或者发放贷款,请收集有效证据到各级金融办举报。举报联系电话:88643217。

   长沙市纪委

  市民在手持投资理财存款合同、融资性广告等证明非法金融机构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有效证据,向各级职能部门举报时,若遇到不受理或受理后不查处等行政不作为等消极对待情况,请提供有效证据,向各级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室举报。举报联系电话:12342。

  湖南省银监局

  市民若发现有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借投贷理财名义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各种金融服务公司发放贷款等行为,可收集各种有效凭证或证据,到各级银监部门举报。举报联系电话:82830800。

  记者赵颖慧

   非法集资 大幌子

  第一种就是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第二种即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这些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第三种是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这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

  第四种是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有的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并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一些公司还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做广告,甚至利用曾是信贷员人头熟、关系多等身份优势骗取群众信任。

  第五种是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一些不法分子还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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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记者赵颖慧)
(编辑:段颖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