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食药监局对重要执法行动引入现场监督公证

05.03.2015  17:54

              为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保障,严防执法纠纷,今年以来,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密切与司法部门的协同配合,对重要执法行动引入“公证随行、现场监督”制度。

      该制度明确,在食品药品重要执法行动中,根据监管部门的需要,司法部门派遣2-6名公证员全程跟随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主要对以下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公证:一是执法过程的公证。对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行为等进行公证。二是暂扣物品的公证。对暂扣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公证。三是相关证据的公证。对执法过程中容易灭失、难以固定的证据的取证过程进行公证。四是对方态度的公证。对执法过程中行政相对方的配合情况进行公证。五是强制措施的公证。对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过程进行公证。

      通过引入现场监督公证,实现了对执法者和相对人的双向监督,使整个执法过程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该项制度运行以来,在该市的“两节两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公证员已跟随食品药品执法人员行动13次,出具公证书29件,有效避免了执法过程中的“麻纱事”、“扯皮事”。(来源:长沙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