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接“北上广” 优化大环境

06.11.2017  08:28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明确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优化大环境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并将重点任务细化成88条具体任务,明确了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

  制定该《导则》旨在全面贯彻落实我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借鉴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省市先进经验,结合湖南实际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配套完善的商务环境,以争取更多世界500强项目落地湖南,进一步提升开放发展水平。

  《导则》要求重点从审批、成本、法治、信用、创新、服务、通关等七个方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例如,《导则》要求严格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所有涉企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缩短至法定时限三分之二以内。各级政府向企业作出政策承诺要严格依法依规,不得违法违规承诺优惠条件。

  下一步,我省将建立和发布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数,对各级各部门优化大环境成效实行量化评价,评价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

《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导则》印发实施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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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