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做直播,却遭遇“讨薪难”

07.02.2017  09:08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2月7日讯(记者 张兴莎 通讯员 张勇)“网络直播”已成为潮流,网红的高薪也令人垂涎。这个寒假,在星沙念大二的丫丫,本想趁着这股潮流,在直播平台赚些生活费,不料却遇到了“讨薪难”。近日,多次沟通后仍未拿到薪资的她,想到了通过法律来维权。

  见到身边不少朋友在直播平台做兼职,丫丫也动了心。“在网上看到有传媒公司招兼职主播的消息,我就想自己条件也不差,也可以赚点零花钱。”随后,丫丫和该公司约了面试,顺利通过后开始了工作。

  “规定每天至少工作3小时,直播内容是主推他们的一款产品。”丫丫说,当时和传媒公司是口头约定,工作一个月底薪3000元,再根据产品销售情况提成,如果有人赠送礼品,也有一定的奖励。

  丫丫回忆,工作是从2016年12月20日开始的,她按照约定的内容完成了工作,可一个月后对方迟迟没有发放薪资。“1月31日时,他们回复过年休息,等正式开工了再说。”可近两天丫丫再和对方联系,对方的说法又变了。“他们说我没完成产品销售任务,不能发工资。”丫丫觉得委屈,因为当时面试时只说销售量多有提成,并没有指定任务。

  带着丫丫的问题,记者来到长沙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了值班律师。“网络直播是新事物,工作者大多是年轻群体,很容易被公司钻空子。”律师介绍,口头协议本来没有依据,而丫丫社会经验不足,很容易落入陷阱。

  由于丫丫没有和对方签订书面协议,律师建议她可以继续和对方沟通,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向该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报酬。

  律师提醒

  网络直播的兴起,让“网红”直播成了新的热门职业,同时也让一些主播成了新的“讨薪一族”。由于并非所有的传媒公司或者直播平台都正规,因此在工作前应先了解该公司的情况,不能盲目就业,被其“高薪”的幌子迷惑。

  无论是兼职还是全职,任何工作都要签订书面协议,里面包含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资组成等具体情况,不能光靠口头协议,尤其是学生兼职。网络直播同样也属于一种职业,因此工作前必须签订书面协议,以免后患。

  如果仍有读者和丫丫一样遭遇了同样的情况,一定要注意搜集能够证明自己曾工作过的相关证据,并且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维权。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还有公司打着“直播”的旗号进行涉嫌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编辑:李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