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德市富景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违规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问题的处理公告

29.08.2016  11:33

湘农机公告〔2016〕11号

  调查核实,在2015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经销商常德市富景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景公司)将购机合作社退回的2014年已办理过补贴的富立牌手扶插秧机在2015年进行二次销售并导致同批机具重复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参与套补。生产企业浙江富立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立公司)对其经销商富景公司管理不力。依据《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作如下处理:
  1.经销商富景公司将购机合作社退回的2014年已办理过补贴的富立牌手扶插秧机在2015年进行二次销售并导致同批机具重复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参与套补。依据《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取消其补贴产品经销资格,追缴其套取的补贴资金,列入“黑名单”。
  2.生产企业富立公司对其经销商富景公司管理不力,予以警告,限期一个月整改,整改结果报省局监察室。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