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家游泳场馆签订管理责任状

06.07.2016  15:35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7月6日讯(记者 周佳艺)近日,长沙县举行2016年游泳场馆开放前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全县20家游泳场馆负责人参加会议,并现场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状。

  记者会上获悉,游泳场馆内的场地、体育设施设备应符合19条国家标准,诸如游泳池壁及池底光洁、不渗水、呈浅色,无视线盲区,游泳池池面应设有醒目的水深标识、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深浅水区隔离带等。

  此外,会上要求各游泳场馆在开放前开展自查自纠,对存有隐患的区域进行整改。县文广局相关负责人对游泳场馆目前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分析,着重强调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要求经营业主要有法律意识,责任上肩,依法经营,加强安全管理。在场馆开放期间,县行政执法局、文广局将对每家游泳场馆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确保今年游泳场馆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