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等13家媒体:老人向镇政府讨债28年达成和解
(记者 于振宇 通讯员 曾妍 李婵)6月29日上午,记者从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湖南省资兴市“和为贵人民调解委员会”就陈伯宇和原坪石乡工程款纠纷进行调解,兴宁镇(原坪石乡已撤销并入兴宁镇)人民政府与陈伯宇签订调解协议:兴宁镇政府支付陈伯宇工程款本金、利息、差旅费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21万元。
陈伯宇为了拿回资兴市原坪石乡政府1988年拖欠的工程款四处奔波,2015年艰难立案,一、二审均被判超20年最长诉讼实效败诉。陈伯宇不服,向湖南高院申请再审,2016年5月16日,湖南高院指令郴州中院再审此案。湖南日报在今年4月19日,以《讨债二十八载 却因“超时”败诉》为题进行了报道。
6月28日上午9点,湖南省资兴市“和为贵人民调解委员会”就陈伯宇和原坪石乡工程款纠纷进行调解,兴宁镇镇长袁鑫代表兴宁镇政府出席调解。经过一天的调解程序,双方签订了签订调解协议。
协议书显示,兴宁镇政府支付陈伯宇工程款本金、利息、差旅费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21万元,陈伯宇需向郴州中院撤诉,兴宁镇政府收到郴州中院的撤诉裁定后,再将21万元付给陈伯宇,陈伯宇不得再就此事提出诉求,同时及时删除对兴宁镇政府的不利发帖和言论。
6月29日上午,陈伯宇及其代理律师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目前,后续工作正在进行中。
湖南日报: http://hnrb.voc.com.cn/hnrb_epaper/html/2016-06/30/content_1114554.htm?div=-1
新湖南: http://hunan.voc.com.cn/xhn/article/201606/201606291915394250.html
新华社: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6-06/30/c_129102039.htm
凤凰网:http://news.ifeng.com/a/20160630/49269082_0.shtml
光明网:http://news.gmw.cn/newspaper/2016-06/30/content_113706917.htm
红网:http://hn.rednet.cn/c/2016/06/30/4022194.htm
东方网:http://news.eastday.com/s/20160630/u1ai9486497.html
中国网:http://jiangsu.china.com.cn/html/2016/kuaixun_0630/6231503.html
光明网地方频道:http://difang.gmw.cn/newspaper/2016-06/30/content_113709313.htm
华声在线:http://hnrb.voc.com.cn/article/201606/201606301009581270.html
未来网:http://news.k618.cn/society/bxms/201606/t20160630_7886830.html
南海网: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16/06/30/030503675.shtml
来源:湖南日报 责任编辑:曾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