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湘乡市供销合作总社确定建立18家基层供销社

15.10.2014  18:23

    湘乡市供销合作总社作为湖南省县级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根据《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县级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出台了《湘乡市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方案中明确指出在今后三年湘乡市供销合作总社将在市域内的18个乡镇中恢复重建18个基层社,争取把湘乡市供销合作总社打造成全省示范性县级社。

      新的基层社建设不是恢复传统意义上的基层社,而是建立一种新型的、具有合作性质的为农服务平台。新的基层社将采用新的建设模式:一是中心社模式,依托当地农头企业建立“中心社”,履行基层社为农服务的职能;二是合作社模式,在乡镇范围内选择带动能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基层社的载体,来开展基层社工作。三是综合服务平台模式,即与乡镇、村党合作,积极探索建立“党建+村建+社建”三建合一,“党务+政务+商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四是行业协会模式,以主管的行业协会为载体,建立基层社。

      基层社的建设将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按照“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市场运作、典型示范、逐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建成经营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备、体系建设完善、综合实力强大、服务水平优质的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新时期基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