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搭建家事纠纷调处平台维护婚姻家庭和谐

29.10.2015  15:06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事纠纷的合理解决在维系家庭关系、稳固社会安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东安县妇联携手法院、司法建立家事纠纷联动工作机制,让家事案件的解决“情”“法”结合。

  一是建立调解网络。县妇联会同县法院、县司法等部门出台《家事纠纷联动调解工作实施办法》,共建家事纠纷联动委员会,作为家事纠纷联动调处的指导、协调机构。各乡镇妇联聘任了1-2名有丰富婚姻家庭调解经验的“调解大妈”为家事调解员,各村妇女主任为调解联络员,建立了乡(镇)、村(社区)两级家事纠纷调解网络;各基层中心法庭、各司法所开设专门的家事调解工作室,强化家事调解;妇、法、司“三家”定期派人参与联动调解,努力将婚姻家庭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第一线。

二是加强调审互动。家事调解员参与法庭家事诉讼前、诉讼中的调解,使调解与诉讼衔接,分流家事审判压力,高效处理家事纠纷。法官可在家事纠纷调处阶段提前介入,给予法律支持,以说服劝导等方式引导解决,以“法”服人。县妇联培育的3名女性人民调解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多时段参与陪审调解,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亲和力,协同法官一道主持法庭调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案件快速有效办结。

三是注重心理疏导。家事纠纷的调审,不能“一断了事”,还要“以情动人”。妇联、法院、司法高度重视心理疏导,对有需要的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尽快减少或平复因亲情导致的心灵创伤。妇联和法院还为诉后心灵受伤的当事人提供诉后关怀,提供贴心的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走出阴影。

今年以来,全县共调处各类家事纠纷50余件,接受心理咨询30多人次,为9个感情濒临破灭的婚姻挽救了家庭,经调解撤诉的案件达到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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