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增加自选动作,主席家乡再次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

29.09.2016  15:34

  为了提高主席家乡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近日,韶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落实今年全省普调每人每月5元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另行提高基础养老金5元,达到每人每月85元的标准,成为湘潭市首个增加自选动作,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地区。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惠及主席家乡1.7万余名城乡居保享受待遇对象。据测算,执行此项惠民政策该市每年将增加财政资金100余万元。 

  韶山市自2010年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立足实际、创新举措、积极作为,充分发挥了该市的先行先试、示范带头作用,注重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更好更公平地惠及了广大韶山人民。2012年,韶山市人社局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1年至2015年,韶山市城乡居保局先后四次被省人社厅评为“经办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湘潭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