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审计建议 常德市政府规范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

05.07.2017  19:02
  

    近日,常德市政府根据审计建议,印发实施了《常德市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对全市智慧城市建设信息化领域和电子政务领域的软硬件采购、数据开发及综合布线工程建设等进行了全面规范。

常德市审计局在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中,对信息化建设安排的“智慧常德”建设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要情》,向市政府反映了预算编制粗放、项目建设滞后、资产管理不严等问题,提出了完善制度,统一规划,健全管理,整合共享等建议,促成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信息化工程建设的配套制度,出台了《办法》。

办法》适用于区县市、管理区、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融资平台的信息化建设,确定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统一管理”的基本原则,统一使用常德云计算中心作为政务云数据中心,承载各类智慧应用;依照相关规定使用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三种网络环境;统一使用常德市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平台进行数据共享与交换;使用全市统一的电子身份认证方式。从项目申报、立项、评审、实施、验收、第三方服务、运行等各环节规范了程序。明确由监察、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信息化工程建设活动实施监督。(审批领导:李新辉 供稿人:姜帆 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