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审计局“三措并举”助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29.10.2018  23:11
  

 

今年来,永州市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认真履行永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精心动员部署,全面压实责任,强化三项措施,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健全机制勤调度。该局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强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机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永州市审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专门抓、审计人员人人参与的扫黑除恶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健全经费保障制度,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列入局机关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强化督查督办制度,组织召开扫黑除恶工作调度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的措施办法,协调解决重大工作事项。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相关信息稿件,一律实行逐级审核把关制度,重要稿件由局长或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确保新闻信息准确、舆情导向正面,防止造成不良影响。

二是加强摸排严管理。该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将扫黑除恶工作与审计项目开展有效结合起来,按照《永州市审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优势,加强对本业务工作领域内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摸底排查和整理分析,注重在当前正在开展的闲置扶贫资金和社会扶贫资金等两个专项检查,以及全年审计项目计划落实中筛查和分析相关线索信息,并建立健全清单台账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快速反馈、妥善处理,有效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在扶贫闲置资金专项检查中,该市某县审计局通过比对分析,排查并移送一起违纪违规案件线索,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当中。

三是严肃考核硬问责。该局结合年度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岗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当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工作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对审计人员充当“保护伞”、工作推诿扯皮、摸排线索不到位、处理不及时被有关部门查处、通报的,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供稿:雷玖夏、张造国    审批:王衡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