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审计局“三个三”为审计监督、回访工作保驾护航

20.10.2017  00:33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程序,促进审计整改落实,更好地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增加强审计人员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衡阳市审计局出台了《衡阳市审计局审计纪律监督、回访工作制度》,整合综合科室人员力量开展审计纪律监督、回访工作,制度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工作对象突出“三个重点”。以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为原则,除了在每个审计组设立廉政监督员,对审计组成员日常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外,还成立审计纪律监督、回访工作小组,有重点的确定了工作对象,一是确定重点审计项目,把一些影响较大的审计项目列为审计纪律监督、回访的重点对象;二是对局审计组违反审计纪律“八不准”执行的不良反映,工作小组要及时、重点进行回访。三是确定重点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较多、整改执行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监督、回访。

工作内容覆盖“三个阶段”。制度确定了在三个阶段对审计纪律监督、回访工作。一是审计项目现场实施阶段,由工作小组不定期对审计组及其成员在审计现场执行相关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审计项目现场实施阶段结束后,工作小组可以通过现场回访的方式,组织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座谈会,当面听取情况,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并组织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对审计组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无记名测评。或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审计回访。三是审计整改阶段。工作小组对审计组是否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开展了后续审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每个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汇总、综合;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未到位、难到位、拒不到位的被审计单位,工作小组会同审计组责令其限期整改,仍不整改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或会同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整改。

结果运用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将结果运用到促进纪律。审计纪律监督、回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审计纪律监督、回访工作会议,通报情况,总结经验,宣传审计纪律监督、回访工作中好的典型,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意见。二是将结果运用到干部个人考核。审计纪律监督、回访工作情况将作为科室和个人年度考评的依据,列入年度考评内容。三是将结果运用到对市直单位的年终考核。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重视、不落实的单位,我局将严格按照当年市考核办印发的《市直机关、国省驻衡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对其单位予以扣分,并上报市委、市政府。(撰稿人:阳一洲、谢蓓蓓      审批领导: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