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攀正未有穷期 百尺竿头再登高--湖南省审计厅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04.2015  14:42

2015年4月16日,湖南省审计厅捧回了由中央文明委颁发的“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大红证书,这是我厅继2011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后再次获此殊荣。

我厅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3年来,厅党组坚持把巩固和深化文明创建置于审计工作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创建机制、拓展创建思路,做到常抓常创常新。坚持把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作为文明创建重中之重,大力推进审计权能“四分离”改革和干部人事、培训制度改革,建立适应审计工作需要的审计管理新模式和全员培训、绩效管理新机制,为文明创建提供了制度和人力资源保障。坚持以行之有效的主体活动拓展文明创建时代内涵,大胆探索建立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湘审特色文化体系,通过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设道德讲堂、传播文明风尚、美化工作生活环境等一系列主题活动,提升了全员思想道德素质,为审计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在文明创建中,我厅始终把文明创建与时代发展需要相结合,不断注入文明创建新的元素,始终把文明创建与履行审计职能相结合,积极把文明创建谛造的精气神融入到具体的审计业务工作中,不断提振审计人员的正气、朝气和锐气,更好地推进了审计事业的不断发展。3年来共完成审计项目(调查)294个。涉及到财政、投资、经济责任等多个领域,特别是在全省政府性债务、社会保障资金、政府性保障房、国土出让金及耕地保护、湘江流域治理、扶贫、就业等民生专项资金审计中成果成为显著。3年共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635亿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金额4491亿元,违规金额106亿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37亿元、被审计单位损益或财政收支不实问题金额191亿元、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金额0.27亿元。为国家增收节支103亿元,帮助被审单位挽回或避免损失56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法违纪线索29件,涉及人员33人金额12.13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160条,被采纳1046条。根据审计建议,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215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78项。

3年来,厅机关继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后还获得全国节能工作示范单位、全省文明行业、全省绩效评估先进单位等30多项省部级以上荣誉、奖励。(机关党委    陈滔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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