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制度”经办新形象

07.06.2017  10:43

  截至5月底,桃源县已有416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进入新的业务系统,纳入“新制度”社保体系,占应参保对象的100%,财政全额拨款参保单位基本实现按月结算收支业务。

  自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新制度启动实施以来,桃源县机关社保处以“新制度”新要求为契机,从“”的角度、“”的高度注重经办队伍建设,提升经办服务新水平,塑造经办服务新形象。

  一是按 “科学设置经办机构内部工作岗位”和“适当充实工作人员”的新要求,夯实经办“”基础。内设机构由“试点”时期的4个职能股室增设为7个,人员编制由以前的17人增至23人,添置了办公设施,改善了办公条件。

  二是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新要求,落实“”规矩,夯实“”基础。重新汇编了《机关社保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内控、内审制度,落实“一事两岗两审”新要求,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强化经办系统干部职工依法经办、依规管理意识,用制度和信息化手段构建基金安全的防火墙。

  三是按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的新要求,提升经办服务新水平。以省人社部门“着力打造经办服务品牌”为指引,积极开展经办系统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创新服务模式,通过建立业务经办QQ群,在网上及时发布最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及办事流程,为各参保单位答疑解惑,开展业务工作交流,拉近与服务对象的距离,创建人民满意经办机关。

  四是强化目标任务管理,增强经办执行力。争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将全县“制度并轨”新制度改革等经办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全县绩效考核目标体系,做好基金征收预案,强化多部门征缴力度,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自“新制度”启动以来,已累计征缴养老保险费25686万元,发放养老保险待遇42657万元,8746名退休人员启用新系统进行社会化发放养老待遇,社会化发放率达88%。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