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实施 京沪等地首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12.03.2016  10:19

  中新网北京3月12日电(吕春荣)3月1日起,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新法实施已有多日,近日,上海发出了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引发关注。在此前,北京、湖南、福建、江苏、浙江等地也都已签发了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六旬老太获北京首张“保护令” 多地陆续签发

  今年3月1日“上路”的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此之前,最高法院曾自2008年选择9个基层人民法院试点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并取得不错效果。

  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注意到,自反家暴法实施以来,全国已有多地陆续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暴法实施首日,北京房山法院便依据该法开出了该市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据媒体报道,申请人身安全保护的是年过六旬的房山区某村村民谷女士,因不堪丈夫常年家暴,便向法院提出离婚,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当地法院审查后,认定谷女士的丈夫赵某确实存在实施暴力的事实,随即开出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赵某继续殴打并骚扰谷女士,如有违反,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受到刑事制裁。

  在同一天,包括湖南、福建、江苏、浙江等地也都开出了各自省份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此后,包括四川、天津、河南、海南、陕西等地也先后签发了首张“保护令”。

  据媒体报道,9日下午,上海市汇区人民法院依据新实施的反家暴法,为文华(化名)送达了上海市首份维护女性权益的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