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蓝山县依法拆除6宗违法占地建筑

06.01.2017  00:05

12月28日,永州蓝山县土地清理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城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塔峰镇政府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对该县塔峰镇和平村境内蓝山大道旁李某、吴某等6户村民的6宗违法占地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占地面积1000余平方米。

近年来,蓝山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打造 “湘粤生态工贸创新城市”,县城提质扩容日新月异、重点项目建设风生水起,“三城同创” 如火如荼。塔峰镇和平村6户村民,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土地建房,影响了城市形象,群众反映强烈。该县执法部门发现李某、吴某等6户村民的违法行为后,多次深入现场对违法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要求他们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但他们依然强行抢建,6宗建筑均已建好地基梁。

该县执法部门表示,对各类违法占地建筑“零容忍”,坚决打赢控违拆违攻坚战,争当县城提质扩容、重点项目建设、“三城同创”排头兵,为建设“湘粤生态工贸创新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蓝山县局 陈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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