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安沙镇“四个模式”推动安全生产“三大行动”

22.08.2016  16:46

  自“三大行动”开展以来,安沙镇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等各项要求,明确责任、科学筹划、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了实处、初见成效。

一是实施“资源+分工”模式,合理调配资源,科学组织分工。“三大行动”要求对全镇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排查,如何在有限的人力物力条件下把工作做细做实,合理调配资源,科学组织分工就显得尤为重要。安沙镇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综合分析、科学分类,将参加行动的工作人员分为六个检查组,分别为高危行业组、一般工贸组及文化娱乐场所、道路交通、校园校车、建筑工地组,行动中将具体的检查任务分派到各个小组,明确各小组工作人员的目标分工和责任,六个小组分行业分重点对各自的任务目标进行安全检查,行动后各小组及时上报工作成果和发现的问题,继续跟进下步工作。在科学调配、明确责任的情况下,充分利用了有限的监管力量,大幅提高了安全生产工作效能。

二是实施“内部+外部”模式,内部加强部门履职,外部引进专业力量。对内,安沙镇对各部门应承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行了梳理,强化了“三个必须”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出谋划策、事故预警、协调调度、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方面的职能;对外,安沙镇引进专业力量,在安全检查中,为每个检查小组至少配备一名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为安沙镇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支持;通过内外结合,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得以有条不紊地高效推进。

三是实施“例会+交办”模式,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严格实行任务交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沙镇于每周五定期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例会,对该周所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分行业进行交办,例如工贸企业安全隐患交办给经济发展办公室,消防安全隐患交办给派出所、综合治理办公室,违章违建问题交办给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证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交办给市场监督管理所,电气线路问题交办给供电所等,做到“查隐患、查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在安全生产例会中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对上周交办隐患落实情况、整改进度以及推进企业落实整改中所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汇报。由安委会主持对各成员单位所反馈的问题进行集中讨论研究,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充分发挥安委会作用,合理利用成员单位力量,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四是实施“整治+监督”模式,用铁的手腕加强整治,建立监督长效机制。安沙镇组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及隐患进行分类,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带队,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组,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进行实地查看,并召开成员单位意见会,共同商讨处理措施。“三大行动”以来,安沙镇已对16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下达了暂时停产停业停电整顿通知书,对6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区域下达停产停电整顿通知书,对9家生产经营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已停产停业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按“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将监管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并监督企业在整改期间抓好安全工作,杜绝出现安全事故。对于已整改完成的企业,由企业提供针对检查所提出的隐患出具包含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完成情况等要素的整改台账,由镇安委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长沙县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