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

19.05.2015  14:02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考核对象



商务局创建安全生产示范县领导小组成员。



二、考核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20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年度安全生产投入及“三项制度”建设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层层签定责任状,逐项落实到位,要求每一项必须有记录,有档案,做到有据可查。缺1项扣4分。



(二)隐患排查治理(20分):按照监管内容务必做到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排查到位,安全隐患通报与上报到位,整改通知书送达到位,企业负责人签字承诺到位,安全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缺1项扣4分。



(三)下基层检查情况(25分):分包领导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分包人员每月不少于3次。缺1次扣2分。(不含重要时段统一安排的检查活动)。



(四)登记备案工作(20分):重要事项督办、日常监管巡查,隐患排查治理,“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落实以及组织培训、演练、会议安排等情况全部登记备案,做到与分包企业相互印证,对口落实,责任到人。缺1项扣4分。



(五)重要事项督办情况(15分):不认真履职、监管不到位,或对县委、县政府督办的安全事项承办不力,未按期落实到位的,一次扣5分;被县安委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0分。



三、考核程序



实行月汇总、季考核制度,全年满分400分。每月监管情况报安全监督科汇总,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进行综合考评,公开通报情况;半年小结,专题述职、汇报工作,并抽查检查,分析情况,累计积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四、考核等次



全年380分以上为先进,360分以上为合格,360分以下(不含360分)为不合格。



五、结果运用



安全生产监管年终先进者,优先评选立功奖励,公务员优秀等次和先进工作者。季考核低于80分者,提出警告,并通报批评;被县安委通报批评的,一票否决,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发生安全事故的负连带责任。






                                新田县商务局



2015年4月27日


来源:( 湖南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