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警示(2016年第5号)

03.05.2016  12:53

一、江苏泰州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 22 ”火灾事故

2016年4月22日,位于江苏泰州靖江市新港园区的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突发火灾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初步查明,“4•22”火灾事故是一起由于危化品经营单位违规动火作业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此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二、前三年5月份全国典型重特大事故及省内典型事故情况

省外8起典型重特大事故情况如下:

1. 2015年5月2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64.5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公寓电器线路接触不良发热,高温引燃周围的电线绝缘层、聚苯乙烯泡沫、吊顶木龙骨等易燃可燃材料,且建筑物大量使用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吊顶空间整体贯通使火势加剧,加上不能自理区老人无法及时自救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暴露出企业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违规建设运营、日常管理不规范及相关部门违规许可、行业监管不力,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经调查认定,3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7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2. 2015年5月15日,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境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5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事故车辆制动系统技术状况严重不良,行经下陡坡、连续急弯路段时,因制动力不足造成车速过快,侧滑失控冲出路面翻坠至崖下,加上客车座椅与车身连接强度不足,事故发生时70%的座椅发生脱落,砸压车内乘客,进一步加重了事故伤亡后果。事故暴露出相关企业唯利是图、非法使用“营转非”车辆,相关部门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不到位、履行车辆查验职责不到位、查处非法营运大客车工作职责不到位等问题。经调查认定,2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34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3. 2015年5月9日,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顺天运输有限公司驻地院内一在建挡土墙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造成 10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21.5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业未对挡土墙进行正规设计,施工队对未经正规设计的挡土墙进行非法施工,施工管理混乱、施工工序不正确,砌筑质量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且未设置伸缩缝、泄水孔,事故前期降雨导致回填土结合力下降,挡土墙侧向水土总压力增大,超过挡土墙极限承载能力,导致墙体瞬间坍塌。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非法委托无资质单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及相关部门、当地政府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打非治违力度不强等问题。经调查认定,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3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4. 2014年5月14日,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大海则煤矿发生一起重大溜灰管坠落事故,造成13人死亡,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933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方违反作业规程使用溜灰管输送混凝土时发生堵管,在未撤出井下人员的情况下,违章使用大锤、吹风管、扳手等工具处理,造成溜灰管与法兰盘焊缝撕裂,溜灰管相继坠落造成本起事故。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意识淡薄、违规组织施工建设、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建设方、总承包方、施工方、监理方均为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职责交叉、层级交叠、责任不实、组织松散,相互监督制约力不强),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经调查认定,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2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5. 2014年5月3日,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深镇镇良坪村委会坑口村一座在建石拱桥发生重大坍塌事故,造成11人死亡、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5.6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桥由无资质人员设计,桥梁施工拱架的地基基础处理、拱架搭设结构形式和立柱连接接头方式不满足规范要求;加上无资质人员施工,拱圈砌筑施工不平衡,施工工序不合理,木结构拱架失稳,造成整个桥梁迅速坍塌。事故暴露出乡村一级公共设施建设主体缺乏、村委会组织群众盲目建设存在重大隐患,部门和当地政府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经调查认定,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5人被党纪政纪处分,1人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6. 2013年5月23日,济南市章丘埠东粘土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046.5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埠东粘土矿无视法律法规,组织人员非法盗采已关闭煤矿的煤炭,导致老空区积水溃入工作面。事故暴露出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相关证照年检流于形式等问题。经调查认定,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3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7. 2013年5月11日,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747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企业违法违规组织人员在未经许可的采面采煤,作业点区域处于无风微风状态,放炮后残药燃烧引爆积聚瓦斯。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在未经许可的开采面违法违规违章开采且恶意规避检查,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打非治违”、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不力等问题。经调查认定,2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2人被党纪政纪处分,2人被行政处罚。

8. 2013年5月10日,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县大山煤矿在越界非法盗采的马四巷采点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62.82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企业非法越界开采,通风系统混乱,风量严重不足造成事故地点瓦斯积聚,煤电钻失爆产生火花引爆积聚瓦斯。事故暴露出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职工生命安全,组织人员非法越界冒险作业,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日常监管不到位、“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等问题。经调查认定,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5人被党纪政纪处分、2人被行政处罚。

省内典型事故如下:

1. 2015年5月30日,邵阳市新邵县七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85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企业未采取底板瓦斯抽放区域防突措施,积聚了大量的高压瓦斯,作业人员用手镐在底板侧刷帮时,诱导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到位,瓦斯防治系统不完善,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不严不实等问题。经调查认定,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5人被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

2. 2014年5月19日,张家界市慈利县邓家凸白矾石矿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90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山长期进行“天坑式”露天开采,没有剥离围岩,岩体抗剪能力不能承受自身重力导致垮塌。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违规指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协调联动不力、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经调查认定,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8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从近三年5月份重特大事故情况看,2013年3起事故全部为矿山事故,2014年煤矿、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事故各1起,2015年道路交通事故2起、建筑施工和消防火灾事故各1起,普遍曝露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监管部门执法不严格等问题。

三、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当前全省全面进入汛期,气温逐步上升,诱发安全事故的不利因素增加。为深刻吸取省内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 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江苏泰州“4•22”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办的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物品和库场、码头等重点场所及特殊作业、重要设备、储罐区等重点部位以及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有效降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2. 扎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客运车船和山区、水库等重点路段水域的安全管理,严格查处“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运行,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开展旅游景区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排查游船、游轮、缆车、索道、游乐设施等隐患,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格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事前审批和现场管控,严防拥挤踩踏事件发生。要督促企业特别是矿山企业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落实节假日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

3. 严格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2015年2起特大事故均由长期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诱发,河南省平顶山市“5.25”事故公寓建筑物曾违规大量使用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聚苯乙烯夹芯材料燃烧的滴落物具有引燃性),陕西省咸阳市“5.15”事故中利用报废的“营转非”车辆非法运营导致事故发生。各地及有关部门要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为主线,举一反三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计划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点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隐患自查自改制度。对要素叠加、高度危险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并加强跟踪监控。针对农村交通、农村建设、农村消防等安全监管薄弱领域,组织指导村委会和社区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综合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