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东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纪实

09.08.2016  01:05

滔滔东流湘江水,浪花洗净铅华;巍巍擎天五岭山,舜峰刺破苍穹。东安县地处湖南南部、湘江之源、五岭山脉舜皇山之侧,辖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5个乡(镇)、2个国营林场,有人口64万,其中农业人口53.3万。东安县是武术之乡、德文化之乡、银杏之乡。全县土地总面积2219平方公里,现有耕地51.3万亩,常年农作物播面150万亩以上。主要优势农产品有优质稻、柑桔、翠冠梨、银杏、紫皮大蒜、百合、生猪、东安鸡等,是全国粮食生产大县、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全国蔬菜生产重点县、全国优势柑桔产业带基地县、全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先进县、全国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县和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县、全国第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监管试点单位。

近年来,东安县在农业部和省、市农委的精心指导下,以实施首批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并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契机,坚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来抓,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为重点,以绿色生产和全程管控为主要手段,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群众满意为目标,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面加强农产品监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组织篇

——加强领导,保障工作全面化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健康的重大问题和基本问题,也是民生问题和政治问题,东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是强化组织协调。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政委,县长任组长,农业、公安、质监、环保、发改、财政、食药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研究协调重大事项、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强化统筹协调和会商调度,在全县形成“一张图”谋划、“一个面”推进、“一盘棋”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督办考核。县政府严格明确县直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考核体系,逐级签订责任状,细化量化考核指标,纳入对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的绩效评价;加强督促检查,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定期开展督查、不定期开展抽查,有针对性开展专题督办;健全行政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对因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据相关规定严格行政问责。三是强化经费保障。今年,全县整合投入农业、水利、国土、农业开发、农机、畜牧、环保等相关项目资金5000余万元,县财政从2015-2019年每年还另外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共计1500万元,用于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三品”生产、基层装备条件建设、宣传培训和日常监管、检测、执法等,确保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四是深入宣传发动。近几年,东安县不断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今年,县财政投入资金50多万元深入广泛宣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县领导发表了电视讲话,做好100幅横幅标语发至各乡(镇),做好10块大型宣传广告、2万平方米的宣传墙报及各种制度、公示牌,并编印了5万份《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手册》并发放至各乡镇。在国家农业部网站、中国农业信息网、湖南农业信息网等网站上发表宣传信息246篇,在《湖南日报》发表宣传文章1篇,在《永州日报》发表宣传文章3篇。

二、体系篇

——提升能力,监管工作体系化

东安县坚持将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东安县在全省率先完成了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县里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验检测站和农业行政执法大队,15个乡(镇)均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站和农业行政执法中队,在301个村、4787个组分别设立监督员和协管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盲区”的县、乡(镇)、村、组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同时,在全省率先对县、乡(镇)两级的农业、畜牧水产的检验检测资源进行了整合,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二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县编办发文,按照每个乡(镇)监管站各配备2-3名专职监管员、检测员的标准,为15个乡(镇)监管站共配备监管、检测人员93名,统一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并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村监督员、组协管员的工作补助,由县财政按每人每年800元和600元的标准在转移支付中拨付,确保工作需要和队伍稳定。在人员培训方面,县农业局先后选送了县、乡(镇)两级9批共47人(次)到省、市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以“新型农民”、科技入户培训等为依托,组织村组监管人员开展全员轮训,今年已组织集中培训村监管员、组协管员5300余人次。三是加强装备条件建设。东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被列入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中央投资200万元,东安县财政按要求投入配套资金107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正在申请省市计量认证和资质考核。同时,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860万元,对乡(镇)监管站统一进行装修改造,每个乡(镇)监管站配备2间办公室、1间检测室;全县集中采购农残速测仪等监管检测设备38套、监管执法车4台,为乡(镇)监管站统一配备农残检测仪、操作台、冰箱、电子天平、恒温箱、电脑、照相机、打印机、传真机、空调等监管检测设备,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现了“四有”(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装备),确保乡(镇)监管工作正常运转。县财政还安排专项经费,为白沙、荷叶塘、果美等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和霞栖现代农业产业园、金湘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金亿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6个重点商品基地配备检测仪器,支持他们开展自律检测。四是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处置等监管制度和职责分工、岗位责任、生产巡查、信息报送、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全面推进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管理篇

——明确责任,主体管理规范化

依法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严格落实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落实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组织对全县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合作社、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种养专业大户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档案和监管台账,100%落实了监管名录制度。对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的一律纳入“黑名单”强化管理。二是实施规范化管理。以规模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全面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诚信承诺、自律检测、产地准出、质量追溯“五项制度”,督促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台帐、农资产品购买台帐、农产品购销台帐、农产品产地准出卡“四本台帐”,向当地乡(镇)政府签订递交农产品安全生产责任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农产品农药残留检验检测责任书“三个责任书”。三是加强生产经营主体人员培训。以相关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为重点,全面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近两年来共组织集中培训50余期、2500余人次,对纳入监管台账的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四是严格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全面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全县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生产档案建档率达95%以上,普遍能够自觉遵守农兽药使用安全规定。五是强化农产品自检。全县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社100%开展农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县内屠宰场100%落实生猪、肉牛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动物凭耳标、有效产地检疫证明入场待宰,严格屠宰同步检疫;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批发市场100%落实进货查验、质量抽检制度,积极推行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六是全面实施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了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加强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加大了病死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力度,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和措施,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100%,有力防范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进入流通消费市场。

四、监管篇

——无缝覆盖,监管环节全程化

重点是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落实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制度,全县共发放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许可证488份,建立监管台账,加强动态管理。严格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建立县域内放心农资经营和配送网络,全县80%以上农资供应实行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共创建“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42家。全面推行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对县内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实行GSP管理,强化生猪养殖户和规模养殖场自配料监管。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对县域内主要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抽查。二是推行产地安全监管。以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开展产地安全普查监测,加强畜禽养殖粪污防控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冶炼、超标排放工业“三废”和城乡生活垃圾等破坏农产品产地安全违规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县财政对每个生产基地补贴3000-10000元不等,支持建设废弃物收集池。三是加大监督检测力度。全县统一制订实施监测计划,狠抓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县乡联动,加大监测频率、增加抽检批次,做到市场检测日日检、产地检测周周检、“瘦肉精”检测批批检、重大节日重点检。2016年1-7月县乡共抽检蔬菜、水果、畜禽产品74631批次,蔬菜和水果农残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9.8%、99%,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达100%。同时,抓好监测结果的分析应用,定期不定期公开本地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信息。四是严格质量安全执法。今年以来,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多人次,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执法检查,全县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6起,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3起。同时,加强社情舆情监测,防范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理能力。五是加强农业标准化基地监管。全县共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59.2万亩、创建农业部标准果园3000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62个、绿色食品8个,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40个、26万亩;组织制修订和宣传推广水稻、玉米、早熟梨、西瓜、蔬菜、百合、生猪、东安鸡等生产技术规程,引导督促生产者依规生产,农业标准入户率达90%以上;大力推行植保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机械化生产和畜禽水产品健康养殖;引导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坚持按照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实行“六统一”。即统一产地选址、统一生产布局、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建立生产档案、统一检验检测、统一废弃物处理,努力推进农业产业向区域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实现产业效益增长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0个,生猪出栏15万头、家禽110万羽。制定并下发《东安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和《东安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规范畜禽养殖业和养殖区域布局。出台农产品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政策,县财政对获得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每项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5万元,打造了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农业产业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通过努力,东安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获得了国家农业部和省农委的认可。2015年7月8日,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在东安召开。2015年7月31日,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要求,在严格考评、征询意见和公开公示的基础上,经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东安县被认定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东安县将按照农业部的要求,把已有的创建成果巩固好、发展好,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树立样板,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省乃至全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