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安仁:今年前7个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比去年同期翻番

25.08.2017  11:05

  今年以来,安仁县检察院立足司法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总原则,主动作为,全力查办职务犯罪,1-7月份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9件13人,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5件8人,法院判决5件8人,与去年同期比,立案、侦结与移送审查起诉在案件与人数上均实现翻番,上半年查处职务犯罪立案数排名郴州市前三。

  在抓实本区域查办案件的同时,抽调专门人员赴省、市院专案组协查大案要案。今年1-7月份,已立办本区域案件4件6人,立案总数占44.4% ,其中大案1件2人;除1件2人为有关机关移送外,均为自行摸排线索,自行摸排线索立案占立案总数的75%;已立办上级交办案件3件5人,立案总数占33.3 %,其中大案3件5人,要案1件1人。

  在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中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以民生和涉农领域为突破口,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重大案件(其中涉及优抚、社保资金领域2件3人),通过使用科技手段恢复手机数据(QQ聊天、微信和短信记录)等方式成功提取南方水泥厂销售部会计侯某某挪用公款的犯罪证据,通过在会计鉴定中使用科技手段恢复电脑硬盘数据、获取犯罪嫌疑人造假痕迹等方式成功查办安仁县人民医院报账员张某某贪污案,维护了法律权威,提升了检察公信力。

  在反贪案件中梳理反渎线索,在反渎案件中深挖贪腐个案,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贪渎并查”成果显现。今年2月,在指挥查办安仁县人民医院报账员张某某涉嫌贪污一案中,有效运用“贪渎并查”机制,一举侦破安仁县人民医院侯某某涉嫌贪污背后的玩忽职守等犯罪事实。1-7月份,安仁县院运用“贪渎并查”机制,已立办2 件3人。

  把准方向和质量关口,确保每一个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下。重点盯住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成功查处桂东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何某某、桂东县政协干部张某某、桂东县法院民行庭庭长邓某某和桂东县商务局副局长郭某某共同受贿案(涉案金额223万元)、安仁县金紫仙镇中洞村原村支书记龙某某贪污案(涉案金额4.77万元)。同时,妥善处理涉及村组干部的“微小”举报线索,如对安仁县永乐江镇一村支书贪污青苗补助款7000元、安平镇一村主任贪污公益设施建设款5000元等案件线索查实评估后,因其不够成刑事犯罪而及时移交纪委处理,在调优案件结构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作者系安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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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杨漪雯(实习)       审核: 江世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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