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 鱼米之乡农民的“贴心人”

06.07.2015  19:13

      湖南法院网讯    安乡县位于湖南省北部,土地肥沃,气候温和,是闻名遐迩的“鱼米之乡”,是中国重要的商品粮、棉、油、鱼生产基地,棉花、油料、淡水鱼产量均持续保持全国百强县地位。在这个拥有近60万人口的小县,农民占到80%。
近年来,安乡县人民法院抓住涉农纠纷的“牛鼻子”,做农民的“贴心人”,多措并举,切实维护、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保障原料购销不受阻 减少损失就是硬道理
      安乡是渔业生产大县,必然成为饲料经销商的争夺地。为了占领市场,厂家和生产商推行了预售饲料折扣优惠和代售鲜鱼等措施吸引客户。销售环节增多了,但养殖户没有基本的合同意识,账目的不规范导致合同类纠纷频繁发生。
安乡县安康乡七星村的一位饲料经销商陈某不幸触电身亡,这就意味着与他有生意上往来的安康乡、安裕乡、下渔口镇和大鲸港镇33户养殖户近97万元的饲料预付款成了一笔很悬的账。
      “我去年预付了现金4万元,没有想到,陈某死后,他老婆说不知道什么预付款,陈某也没有留下钱。我一下子就慌了,害怕预付款打了水漂。”安康乡泥剅口村的养殖户朱月娥说。
      法院很快受理了此案。33户养殖户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案件审理上,而案件审理的焦点则集中在预付款的数目和去向上。
      为了尽快查找线索,法院冻结了陈某的财产,通过查找遗留的账目进行核对。经过满满三大本流水账目的清理和核对,养殖户的预付款终于一一找到了对应的记录。
      一个月后,经过法院多次辗转、核对、清理和兑换饲料,养殖户收到了原预付款95%的饲料,将损失降到了最低。村民陈和平背着自家的饲料,乐呵呵地竖起了大拇指:“减少损失就是硬道理!”
      安乡法院对涉及渔业养殖类的纠纷开辟了“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审理和执行,去年共快速审结此类案件23件,标的额30万余元。今年截至目前,该院现场解决渔业类纠纷15次,开展合同类法律知识宣讲活动30次。渔业合同类纠纷呈下降趋势。
      保障农资质量不打折 有损害就有维权
      前段时间,100名农户因某品牌除草剂给油菜生产带来50%的减产,起诉到安乡法院。
      “我在村口购买了3瓶除草剂,老板告诉我除草剂使用24小时后就可以种植油菜了。为谨慎起见,我在使用除草剂7天后才种植了油菜。移栽20天后,我发现移栽的油菜均出现植株矮小、叶子泛黄等症状,看来油菜是被除草剂的药损害了。果然,当年的油菜减产不少。”安全乡八股头村的汤某无奈地述说道。
      安乡法院副院长胡杨斌说:“这个案件涉及农村十分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涉及面又很广,在安全乡王家村、八股头村、协安村都有类似事件发生,对农户有不同程度的损害。法院将该案作为重大案件,组织骨干力量对该案进行快速审理。”
      庭审前,法院组织了证据交换。尽管法院已经行使了释明权,但遭受到损害的农民并没有提供十分有效的证据,损害事实明显证据不足,还需要进一步证实。厂家和经销商的律师有力地反驳了农户的证据不足,并出示了除草剂出厂时的质检证明。
      “证据交换后,为了解事实真相,我院依职权深入开展调查,到受害的村庄了解情况,还请来专家对相关鉴定结论进行确认。”承办法官王修文介绍说,“在走访过程中,法院还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调解。经过数十次的协商,双方的赔偿数额差距越来越小,为调解协议的形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最后的调解阶段,经销商和生产厂家终于和农户达成了调解协议并赔付到位。
      “农户们有了损害,你们就给维权,真是哪里有损害哪里就有维权,谢谢法院!”安全乡乡长罗毅为法院点赞道。
      保障自然环境少遭损害 好环境才能造福一方
      2014年8月,安裕乡林场40余户农民向常德市“12345”市长热线投诉,称林场旁的河流被安裕乡赵家湖渔场污染,并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案件受理后,我和法庭的同志到现场勘查了解情况。当时正值夏天,恶臭的气味弥漫了大半个村庄,让人痛心疾首。”承办法官黄迪松说。
      合议庭决定将庭审安排在案件发生地,当天村里老老少少来了300多人。经查明,渔场承包人进行高密度渔业养殖,投放了大量的饲料和渔药,造成了河水污染,影响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当庭宣布被告违反渔业承包合同中只能粗放型养殖、不能高密度养殖的规定,判决解除合同。村民们一片欢呼。
      “鱼塘承包户高密度养鱼,产生了臭味,我们几个村民上门理论,可是他非常固执,还和我们争吵,坚决不肯改正。有了法院的判决撑腰,他就蹦跶不了了,现在已经拆除了养殖的部分设施,鱼池返还给了村里。”村民刘某欣慰地说道。
      近年来,县域一些养殖户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选择了高密度养鱼、大面积养殖淡水珍珠,这些都将会损害自然环境,给居民的生活和生产带来恶劣的影响。
      通过办理此类案件,安乡法院在进行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向当地政府提出了司法建议,建议禁止污染水土类的农业养殖。政府采纳了这一意见,并下发了规范性文件,力争打造舒适环境,造福一方老百姓。

来源:安乡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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