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行政案件集中 服务群众多样

28.07.2016  17:40

      湖南法院网讯      7月26日8点05分,宁远县人民法院行政庭书记员就在诉讼活动中心为一名蓝山籍的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在10分钟内,书记员为该当事人办完了所有立案手续,宁远法院的行政案件立案便捷高效,赢得了当事人的点赞。自2016年5月1日受永州市中级法院的指定,管辖道县、新田县、蓝山县辖区内一审行政案件以来,宁远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树立“宁可法官多跑腿,不让当事人多走路”的司法理念,创造多种形式更好服务群众,不让群众因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而增加诉累。
      群众立案更便捷。 该院完善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设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风险告知、诉讼指导、案件查询等 “一站式”诉讼服务;在当事人等待区设立电子触摸屏,配备休息座椅、饮水机等设施,并提供文书样式、打字复印等,方便当事人诉讼。在道县、新田县、蓝山县等三个诉讼服务窗口张贴行政诉讼受案规定和放置宁远法院行政庭所有工作人员警民联系卡,随时接受群众查询咨询,向群众做好导诉引导。同时加强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在热情服务方面下功夫,做到诉讼告知到位,疑惑解答到位,信访接待到位。
      法律援助在身边。 宁远法院与司法局联合设立一个以办理行政案件为主的法律援助点,县司法局派驻2名工作人员进驻法院办公,负责接待来至道县、新田县、蓝山县等来宁远法院进行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在当事人身边为他们解答法律咨询,指导他们书写行政诉状,为符合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工作点设立以来,处理立案咨询125人次,提供法律援助6人次。
      加大巡回审理力度。 宁远县法院突破永州中院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法院巡回审理案件在50%的指标,坚持行政案件审理巡回审理为原则,不巡回审理为例外,大力推行巡回审理制度,今年受理的38件行政案件做到在当事人辖区内审理,巡回审理铺设了法官便民亲民的轨道,它有利于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法制教育效果发挥在当地。

来源:宁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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