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当天立案当天兑现

14.05.2015  14:05
  湖南法院网讯 “真没想到,当天到法院立案,当天法官就为我追回了劳动报酬,真是人民法官为人民啊。”当事人胡某拿着从法官手中接过来的2万元现金,无不感地说出了上述心里话。

  2014年10月,原告胡某之夫为被告邓某承包的公路硬化施工,在施工中原告之夫黄某因铲车侧翻,导致死亡。事故处理后,黄某另有2万元劳动报酬未支付。因协商未果,黄某之妻胡某以原告身份向宁远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追回黄某该得的劳动报酬2万元。

  该院立案庭为妇女胡某开辟了诉讼绿色通道,当天立案后,立案庭立即启动快立、快审机制,立案庭庭长周友义亲自组织调解中心调解员通知被告邓某到庭应诉调解,法官们询问双方情况后,接着宣传法律和入情入理的耐心调解工作。邓某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立即回家将2万元欠款送到法院,并当庭兑现。一场纠纷不到半天案结事了,受到当事双方的好评。 来源:宁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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