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消委消费维权工作获表彰

21.03.2017  09:15
      日前,从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传来喜讯,宁远县消费者委员会被评为“2015-2016年度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单位”。
      近年来,县消委入驻依托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12315”“12331”“12365”投诉举报窗口,主动把消费维权工作摆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诚信建设、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大局之中,做好借力、借势、发力、发声文章,做到挂靠不等靠,维权又维稳。2016年共接待消费者咨询1380人次,受理投诉118件,成功处理投诉11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赢得了广大群众纷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