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检察:发检察建议促路段改造 确保百姓通行安全

30.03.2018  21:31

  “汽车桥桥西楚沩路道路中心缺口处不仅设置了护栏和隔离墩,禁止摩托车通行,还设置了警示牌,规范行人走斑马线。现在车辆从这里过顺畅多了”。3月28日,家住汽车桥桥头附近的周先生告诉前来走访的宁乡市检察院检察官袁利。

  事情源于2016年10 月3 日,谢某驾驶的摩托车从楚沩路道路中心护栏破损处穿过时与沿楚沩路由东往西行驶至汽车桥桥西的谭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导致搭乘谢某摩托车的亲属当场死亡。

  2018年3月12日该案移送宁乡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袁利仔细审查案卷和相关资料,发现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显示,在案发时间前三分钟内,就有三台摩托车、一台三轮车以同样的方式从桥头破损的护栏处横穿马路。2018年3月14日,承办检察官来到案发现场,发现时隔这么久,该处缺口依然只是用几块石头堵着,车辆虽然无法通行,但仍有不少行人由此横穿马路。而且此缺口东侧系绿化带,从汽车桥过来的车辆因绿化带挡住视线难以看到从缺口处穿过的行人或者车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办案的同时,袁利将了解到的情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3月15日宁乡市检察院向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发出了在道路中心缺口处修建护栏,建立有效警示标志等措施的《检察建议书》。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立即联合市交警队对事故路段进行了修缮改造,并且安排人员对汽车桥桥头道路中心护栏人为破坏现象进行巡查,确保过往车辆行驶安全。而司机谢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也于2018年3月16日被宁乡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年来,宁乡市检察院充分利用检察建议等检察职能,增强监督实效,为保障民生民利、创新社会管理发挥着积极作用。

责编:       审核: 江世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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