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我们的“最美法官”

11.04.2016  16:50

 

  法官,一个神圣的名字,公平正义的主持者和裁判者。他们总是惩恶扬善,公正司法,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捍卫人间正道,留住世间温情。在这个充满生机的季节里,宁乡县人民法院特推出我们的“最美法官”。芳菲四月,请为我们身边最可爱最可敬的最美法官点赞! 


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文跃兵,男,1970年12月出生,宁乡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法院工作28年,从青涩少年到鬓白中年,从农村基层法庭书记员到审判中坚骨干,民事、行政、刑事审判均有长期历练,干一行爱一行,敬业为本;办案数千,依法理;定纷止争,凭良心。牢记核心价值,恪守法官道德,以深厚的法律根底、严谨的工作作风、诚恳的服务态度、公正的判决结果,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多次获得政法十佳、市政法系统好干警、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等荣誉。

 

        马建波,男,197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宁乡县人民法院金洲法庭庭长。该同志自2008年进入法院工作,一直驻守基层法庭,不谈条件,不计得失,默默耕耘。期间共计审理各类案件1100余件,无一发改、上访和缠诉,实实在在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该同志在坚持做好案件审理、庭外调解和文书说理的同时,积极延伸司法服务,深入学校、社区和企业进行法律讲座和信息调研,撰写案例分析和论文十余篇。其所在庭室先后获得省市各级青年文明号、模范职工小家,个人历年多次获评院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县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市优秀领导干部、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


      李红波,女,198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宁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该同志爱岗敬业,为人朴实,热情接待当事人,工作积极主动,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新思路、新方法,如成功协调处理了宁乡县巷子口镇一诈骗案的受害人要求赔偿损失的群体性信访事件,该案获2014年宁乡县“司法公正长沙行”优秀案件评比一等奖。2015年成功引导350余件案件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纠纷,并办理诉前调解、速裁案件208件,真正做到简案快审。2013年被长沙市中院评为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2013、2014年被评为宁乡县优秀公务员,2015年被宁乡县政府记三等功,2016年初被宁乡县政法委评为业务精英。

 

      李潇潇,女,1982年10月出生,湘潭大学法学学士,湖南大学在职研究生,宁乡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先后于流沙河法庭、民二庭工作。该同志敬岗爱业,敢挑重担。2014年1月承办全省首例三关联企业破产重整案件,该案矛盾复杂、涉案人员广、处理难度大,该同志认真钻研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有力维护了我县的安全稳定。2011年、2014年、2015年被评为宁乡县优秀公务员;2010年被评为宁乡县人民法院调解能手;2011年被评为宁乡十佳政法青年干警;2013、2014年被评为宁乡县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2014年被宁乡县委政法委评为业务精英;2015年被宁乡县委政法委评为维稳处突精英。



      何胜兴,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2004年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文凭,宁乡县人民法院花明楼法庭庭长。1998年10月进入宁乡县人民法院工作后,18年扎根农村法庭,先后在原偕乐桥法庭、黄材法庭、流沙河法庭、花明楼法庭等工作,相继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该同志工作扎实,为人质朴,连续十年年均审结案件数120件以上,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多次获得政府嘉奖并被评为长沙市法院系统十佳法官。在其领导下的流沙河法庭多次被评为先进单位,花明楼法庭获得“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袁建英,女,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宁乡县人民法院黄材法庭庭长。她自踏入法院大门的那一刻起就时刻牢记法律高于一切的神圣职责,秉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认真审理了1000余件民事案件,仅仅12件案件上诉,上诉案件维持率达到了99%。她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办案中换位思考替当事人着想的工作方法得到了当事人的理解和称赞。2008年被评为长沙市法院系统十佳法官、三次荣立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领导干部,多次获政府嘉奖。她带领的黄材法庭工会小组在2015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袁晓河,男,1974年9月出生,研究生文化,宁乡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1993年参加工作,先后从事过教师、律师等职业,2008年考入宁乡县人民法院工作。该同志作风踏实,业务过硬,每年办结刑事案件均超百案,居全省法院常规刑事案件结案数前列,并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职务侵占等一大批重大疑难案件。2012年被宁乡县政法委评为十佳干警,2014年、2015年均被评为审判带头人,2011年至2015年连续获宁乡县人民政府嘉奖,并于2012年、2015年分别记三等功一次,2014年被长沙市中院授予“办案标兵”称号并记三等功一次,2015年被长沙市中院记三等功一次。


 

      童军,男,198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宁乡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系院机关最年轻的副庭长。2011年考入宁乡法院,先后在民一庭、研究室、刑庭、花明楼法庭、少年庭任职,两度荣获优秀公务员称号;2014年4月至2015年5月借调长沙中院少年庭办案,任助理审判员。该同志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工作期间有多篇信息调研文章在《人民法院报》、《湖南日报》、《湖南审判研究》发表,具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和文字水平。


 

    喻荣杰,男,1985年3月出生,宁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助理审判员。该同志勤奋好学,积极进取,踏实肯干,爱岗敬业。2007年9月毕业后进入宁乡法院工作,并以非法律专业的身份通过司法考试。2012年考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3月,通过宁乡县公务员选调考试,回到宁乡县人民法院工作。该同志始终奋斗在执行一线,从不计个人得失,积极办理交办的重大疑难案件,一年来累计执行行程7万余公里,跑遍楚沩大地,2015年办案超150件,执行标的到位率达百分之五十以上,且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缠诉,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一致好评。2013年被评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优秀个人,2014年被评为湖南省法官学院优秀学员。




      谭瑛,女,1974年5月出生,宁乡县人民法院灰汤法庭庭长。该同志工作作风朴实,为人坦诚忠厚;善于运用现代司法理念和方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疑难案件;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当事人的高度评价;2014年度,审结各类案件200件,2015年度,审结各类案件263件。办案数量排名全省前100名,两次被省高院通报表扬;连续三年,所结案件审限均是全院最短,且无一上访、上诉、无一投诉。2015年所审理的一离婚案件被县人大评为 “司法公正长沙行”优秀案例一等奖。2014、2015年被评为办案能手,2014、2015年获评县优秀领导干部, 2016年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


 

来源:宁乡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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